卫生部关于八省(自治区)婴幼儿营养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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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02 04:30:07
一、调查目的
安徽阜阳暴发的儿童因食用劣质奶粉导致急性营养不良事件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解不同地区儿童的营养健康状况,摸清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的政策建议,根据部领导指示,卫生部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共同制定调查实施方案,于2004年8-11月开展了本次调查工作。休 闲 居 编 辑
本次调查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对婴幼儿家长的问卷调查,了解婴幼儿喂养及营养状况;通过对婴幼儿的体格测量,了解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通过调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儿童保健人员的基本状况,了解提供儿童保健服务情况。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选择江苏、山东、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等8个省、自治区,各选择一个城市和一个农村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0~5岁婴幼儿和家长。同时,每省各抽取10个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儿童保健服务情况调查。
本次共调查婴幼儿17081人,其中城市婴幼儿8438人,农村婴幼儿8643人;男性9300人,占54.4%,女性7781人,占45.6%。
三、调查结果
(一)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各月龄组婴幼儿平均体重高于1995年九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结果,平均身高相差不大。5岁以下婴幼儿的体重、身高在第一年的增长速度最快,以后逐渐减缓。在同月龄组中婴幼儿体重、身高的性别差异较大,均为男童高于女童。在出生后4个月内,城市与农村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无明显差异,4个月后城市婴幼儿的体格发育开始逐渐超过农村婴幼儿。
(二)婴幼儿营养状况:5岁以下婴幼儿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分别为7.19%、7.78%和3.27%,低于2002年全国营养调查结果。1~2岁为营养不良高发期,此时期的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分别达到8.91%、9.12%和5.69%。3岁以后生长迟缓率继续上升,表明婴幼儿营养不良以长期慢性营养不良为主。西部地区省份如广西、贵州等地0~5岁婴幼儿的营养不良率明显高于其它中、东部地区。贵州农村婴幼儿生长迟缓率达31%,广西农村达22.3%。而江苏、河南、山东等地儿童营养不良率低于10%。说明儿童营养改善工作的重点仍然在农村,特别是西部老少边穷地区。
(三)婴幼儿的喂养状况:6个月内婴幼儿母乳喂养、混合喂养、人工喂养的比例分别为64%、30.5%和5.5%。4个月内母乳喂养率为72%,其中城市为67%,农村为80%,高于2000年全国儿童营养监测的城市55%和农村66%。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城市为60.8%,农村为70.1%,农村明显高于城市。母乳喂养率在4个月后开始下降,说明对母亲进行继续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教育非常重要。
(四)辅食添加情况:在各类辅食中,4月龄婴儿添加乳类的达22.1%。6~12月龄婴幼儿添加豆类低于55%,其他各类辅食的添加率达65%以上。从断奶后添加辅食情况看,城市50%以上的婴幼儿每天都能吃到奶类、肉类食物,而农村不足1/4。说明经济条件和食物资源的可获得性限制了农村儿童辅食的添加,同时也与父母缺乏营养知识有关。
(五)儿童断奶情况:城市2岁以内婴儿断奶率都高于农村。在18~24月龄组中,城市和农村的婴幼儿断奶率分别为97.5%和88.2%。城市婴儿断奶的时间主要集中在6个月时,而农村儿童断奶的峰值为12~18月龄,表明城市儿童持续母乳喂养情况差于农村儿童。
(六)劣质奶粉饮用情况:本次调查的1110名1岁以内婴儿中,饮用过劣质奶粉的婴儿有104人,占9.4%。调查发现,饮用过劣质奶粉的婴幼儿的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和消瘦率分别为9.6%、6.9%和8.7%;未饮用劣质奶粉的1006个婴幼儿,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和消瘦率分别为4.6%, 4.2%,2.5%。表明饮用过劣质奶粉的婴幼儿患营养不良的危险性为未饮用劣质奶粉的2~3倍。
(七)儿童保健服务提供情况:本次共调查妇幼保健机构98个,其中城市46个,农村52个。调查发现,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平均有儿保人员6.19人,区级4.83人,县级3.60人,乡级1.01人。儿保人员每年下基层开展保健服务情况: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平均9.2次,区级14.5次,县级12.0次,乡级2.5次。这种状况与下基层指导工作经费不足,儿保人员缺乏和院内临床工作任务重,以及院内管理制度不健全有关。另外,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的儿童保健宣传活动相对偏少,8省的平均频率只有8.68次/年,乡级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活动不足3次/年,说明在农村应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和健康教育知识的传播。
四、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有了提高,营养不良发生率逐年降低,母乳喂养率有所回升,儿童辅食添加日趋科学合理。但是,儿童营养不良,在广大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要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当务之急是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改进婴儿辅食添加方法等。在农村要切实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儿童食品安全不容忽视。建议:
(一)加强对儿童父母营养与喂养知识的健康教育。大多数的儿童营养不良与营养性疾病是由于父母缺乏科学知识引起的,因此应通过各种途径,对儿童父母进行儿童营养与喂养的健康教育与指导。
(二)定期开展儿童营养改善和营养监测工作。在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儿童慢性营养不良依然存在,各级政府应予以重视。应加强专项经费投入,组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儿童营养调查与监测,有针对性地实施改进措施。
(三)增加西部农村儿童营养不良防治经费的投入。推广应用适合农村婴幼儿辅食添加的“营养包”,以及利用各种合作项目为婴幼儿免费提供微量营养素,以改善农村儿童长期慢性营养不良状况。
(四)加强儿童营养卫生监督与管理。此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明确各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婴幼儿食品管理与监督。严格查处损害婴幼儿健康的劣质婴幼儿食品,并应加大处罚力度,以保证婴幼儿身心健康发育和成长。加快营养立法工作,并将婴幼儿食品质量和安全列入重要内容。
(五)重视和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和专业队伍的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监督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情况,特别是将婴幼儿营养列入工作议程,定期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积极开展儿童营养不良的防治,切实改善婴幼儿营养与健康状况。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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