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发生食用蟾蜍中毒病例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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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0 04:17:19
最近广东省佛山市发生一起一家人因食用蟾蜍中毒病例,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发布食品卫生预警通告,要求各餐饮单位不得供应蟾蜍。
据了解,9月17日佛山市顺德区有一户人家,因误食蟾蜍,导致1人死亡、4人送进医院治疗。据了解,这起事件是由于误把蟾蜍当成俗称“田鸡”的青蛙食用引起。此事引起了有关方面重视。次日,卫生监督部门即发布食品卫生预警通告。19日,佛山市5个区的卫生监督部门前往各餐厅、饭店、大排档清查蟾蜍产品。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中毒科主任刘薇薇介绍说,俗称“癞蛤蟆”的蟾蜍,其毒素主要在腮腺和皮肤分泌物中,对人体心脏、消化道及中枢神经会产生严重损害。中毒后的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会出现在2至24小时内出现昏迷、呼吸衰竭,抢救不及时甚至会死亡。
蟾蜍可作中药,具有强心作用。专家说,蟾蜍的毒性不仅在皮肤上,其有毒物质还会存在于肌肉和内脏,不易去除,在加工中有可能进入人体血液里,所以建议市民禁食。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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