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性关节炎怎样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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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21 19:00:41
一旦患了结核性关节炎,则应进行积极治疗。
骨关节结核常继发于肺结核,应予积极防治。治疗原则包括增强抵抗力、应用抗结核药物、保存关节功能,防止发生全关节结核、混合感染及畸形。
全身应注意营养、适当休息。患部应完全休息,如病变在胸、腰椎、髋关节的病人,均需睡木板床;病变在膝、肘关节者,以夹板或石膏固定,防止畸形和不使畸形与病变继续发展。如有畸形,须牵引,使其尽可能矫正至功能位置,然后再用夹板或石膏固定。休 闲 居编 辑
抗结核药物治疗一般采取联合用药原则。以往常规使用异烟肼、链霉素和对氨水杨酸钠12—18个月治疗结核病,称为“常规”或“标准”疗法;现在联用异烟肼、利福平等两种以上杀菌剂,具有较强杀菌和灭菌效果。所以可将疗程缩短在6—9个月。最近美国胸科协会介绍了两种肺结核治疗方案:一种为6个月疗法,最初2个月每天用异烟肼、利福平和吡嗪酰胺,以后4个月中每天用异烟肼和利福平,也可每周用2次;另一种为9个月疗法,先每天用异烟肼和利福平1—2个月,以后每周用药2次。对异菸肼耐药者,加用乙胺丁醇。骨、关节结核的治疗也可用这
两种方法,但治疗时间应根据X线检查和临床反应来调整。
药物剂量及其不良反应:①异烟肼:每日0.3克,顿服,或每次0.1克,每日3次,偶有肝功能损害、周围神经炎;②利福平:每日0.45—0.6克(体重不足50千克者用0.45克,体重达到或超过50千克则用0.6克),晨空腹顿服,有肝功能损害及过敏反应;③吡嗪酰胺:每次0.5克,每日3次,有胃肠道不适、肝功能损害、高尿酸血症;④乙胺丁醇:每次0.25克,每日3次,有视神经炎、关节痛等。以上所述各药,均为成人剂量。
在抗结核治疗基础上,可进行外科手术治疗。根据不同情况,应用关节引流、清创;对病情基本静止,但关节已遭到破坏,不能负重及运动,并存在复发危险者,可予以关节融合术;病变已痊愈,但有明显畸形者,则可用手术矫正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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