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停药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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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1-03 01:46:09
病人服药后感觉病好了,是立即停药还是将剩余的药都吃完呢?这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需长期用药的
休 闲 居 编 辑
许多疾病,像高血压、糖尿病、心律失常及精神病等,用药只能治其标而不能治其本。即用药时症状减轻,一旦停药,症状又会恢复。这类疾病大多需长期甚至终身服药,即使病情好转,也不能自作主张随意停药。否则,会使症状像皮球一样反弹得比服药前更厉害。如高血压病人服用心得安,突然停药可导致血压反跳,诱发心肌梗塞和心绞痛。
症状消失即可停药的
有一些疾病,如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扁桃体炎等,用药目的并不是直接治疗疾病,而是减轻症状,增强身体抵抗力以消灭体内的病毒。对这类疾病,一旦症状消失,可立即停药。长期滥用不仅是一种浪费,更重要的是会增加肝脏负担,产生许多不良反应。对症治疗的药物,如疼痛使用去痛片,发热使用退烧药,失眠使用安眠药等,也是症状发作时使用,症状消失后就不可再用。
治愈后需维持治疗的
有些疾病病情复杂,治愈后容易复发,如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癫痫病、结核病、类风湿关节炎等,用药治愈后,为巩固疗效防止复发,多需作一段时间的维持治疗。以溃疡病为例,一次治愈后立即停药,1年内复发率高达80%。故溃疡病治愈后,还需作2-4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维持治疗,方能停药。特别是抗癫痫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控制症状后不但需作一段时间的维持治疗,而且还需采用逐渐递减的方法停药,否则会加重病情。因为这些药物长期使用后已参与机体的新陈代谢,一旦突然停药机体很难在短时间内调整过来。
药物大多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若不是疾病的需要,当达到预期疗效后,应及时停药。所谓“及时”,主要取决于疾病的疗程。任何疾病均应疗程足够,才能完全消除或抑制病原微生物或致病因子,帮助和促进脏器机能的恢复,达到痊愈目的。为避免过早停药导致病原微生物的复活与繁殖和过晚停药导致毒副反应和耐药性,疾病治愈后再用药1-2天即可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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