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为什么仅公布放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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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20 19:36:51
今年一季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抽查了含乳饮料、挂面、果脯蜜饯等9种食品。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1.4%的情况下,其中45种经抽检质量较好的“放心食品”名单22日面向社会公布。
近段时间,国内食品卫生方面出了不少问题。先是空壳奶粉毒害儿童,接着“龙口粉丝”又起,浙江“毒罐头”与广东有毒米酒几乎在同一时间案发……一时间,人们对食品卫生空前关注。在这个背景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一季度在全国范围内抽查食品的结果,自然备受注目。仅仅公布了“放心食品”,把近20%的不合格产品问题掩饰了,结果难以让消费者满意。 休 闲居 编 辑
公布放心食品,有关部门的初衷也许是为了方便消费者选择产品。其实这是多此一举,而且容易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生产合格的食品,本是厂家的义务和责任。事实上,只要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食品,就不应该出现问题,等于说合法生产的厂家都应该是可靠的。既然如此,公布所谓的放心食品,有何意义?弄不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该行业只有这些食品是合格的。另外,被公布的这些产品,等于被权威部门帮忙做了一个最有价值的免费广告。不是吗?放心食品只公布了8种挂面、8种食糖、5种果脯蜜饯、6种山葡萄酒和10种糖果,它们的关注度,一下子就能达到前所未有的地步。这对其他厂家公平吗?还有近20%的不合格产品没有公布呢,人们很容易怀疑任何一种没有公布成为“放心食品”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可以说,如此公布安全食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损害了其他厂家的利益。
食品检查的结果是为了监督不合格产品,防止它们继续害人。对消费者来说,更关心的是哪些食品有问题,在购买时避开以免受害。国家一季度抽查食品的合格率仅仅为81.4%,已经够让消费者惊心了,为什么还不公布这些问题食品的名单?难道,非得让这些问题食品继续害人?在食品卫生“敏感时期”保护厂家可以理解,但是不能以牺牲群众的健康和知情权为代价。
仅仅公布放心食品,并不能让消费者放心。它除了有做变相广告的嫌疑,也难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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