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资格认定工作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11-05 18:33:36
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河南省
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
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的申报范围是:河南省直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机
休 闲居 编 辑
构,河南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医疗机构,中央驻豫单位所属的医疗机
构,铁路、电力系统在郑的医疗机构和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对外服务的军队
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申报范围是郑州市区范围内的省直属药店。
愿意承担河南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须于8月
15日之前向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
查合格的,发给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