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5-03-06 17:34:14
>>>>>>>>提问女孩子小红14岁,男孩子小明11岁,堂兄妹关系
小红用自行车拖着小明,在假期的补课班回家的路上,右侧通行,途中因一同的伙伴小刚欲取小红自行车车筐内的东西,小红躲闪,导致和迎面开来的三轮车相撞,因车速太快,致使小红当场死亡,小明重伤,经坚定属7级伤残。
休 闲 居 编 辑
交通局对事故的鉴定为车主和小红责任各半,车主车速太快(在村子里开车),小红非正常驾驶。现在,车主对小红家属赔偿4万元,为小明支付治疗费5000元。
现在我想咨询的是,开办补课班的老师和小刚是否有责任,还有就是小红和小刚之间的责任怎样,现在小明住院费花费1万多元,除了车主赔偿之外全部自己支付,那么他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呢?
>>>>>>>>休闲养生网回答: 因为这起事故是小刚引起的,假如小刚不拿小红的东西,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所以小刚是引起了这起事故的原因。但不知道小刚多少岁,假如不满14(16)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不过他的监护人就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