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卫生界实行人事代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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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23 14:27:09
医学院校毕业生跨进医院大门,不一定就永远捧上了“铁饭碗”;医院想留住“一把刀”,单凭行政手段也行不通了。浙江宁波市卫生局近日决定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彻底改变传统的人事管理办法。为了强化竞争和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交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宁波市卫生局在市人事局的支持下,建立了“宁波市人才开发中心卫生系统人事代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代理中心统一代理各类人员的档案管理、聘用合同签证、协调流动争议,代办集体户口,还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代办档案工资定级、晋级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在宁波人才网上为代理单位开设卫生人才供需信息专栏,也可接受委托开展人才评价、人才规划等工作。实行这一制度后,宁波市医疗卫生系统各类卫技人员与医疗卫生单位之间都可通过合法程序互相“炒鱿鱼”。目前,已有近百名卫技人员在宁波人才开发中心卫生系统人事代理中心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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