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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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1-08 19:13:12
新华制药二零零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22日召开,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贺端湜先生、刘从德先生、郭琴女士、赵松国先生、马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戴庆骏先生、莫仲堃先生、徐国君先生、孙明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3、审议通过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于公福先生、高庆刚先生、张月顺先生、陶志超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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