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集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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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10 01:03:03
为解决大股东占用问题,S*ST集琦于2006年4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议案》,拟通过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工业、农业用地改变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由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代上缴相关土地出让金以抵偿占用款。
关于解决方案中第一项土地变性工作 “将集琦股份老厂区155亩土地工业出让用地变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变更后市场价值约为35万元/亩,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为4522.9万元”,现进展如下:经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于2006年11月24日登报刊登了包含上述155亩土地变性内容的《桂林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认定挂牌起始价格为46.52万元/亩。公告20天后(即2006年12月13日)进入竞买程序,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将于2006年12月28日宣布竞得结果。
本项工作完成后,则扣除土地地面附着物资产后,至少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约为4000万元。若上述土地由公司竞得,则全部由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代上缴以抵偿占用款,同时公司获得已改变属性的土地;若上述土地由他人竞得,则土地出让金由政府返还给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再由集团公司转入公司以抵偿占用款,公司获得现金。因此,上述工作于2006年12月底前完成,预计实现清欠公司大股东占用款约4000万元。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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