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关于因股权分置改革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第三次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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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23 06:53:05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吉林敖东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非流通股份按照1:0.6074的缩股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049.69万元变为28,667.8985万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不因缩股产生任何变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7月26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承诺:在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7月26日)起90日内,若债权人因本次缩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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