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第四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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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0-26 11:12:46
根据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因深圳市国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富浩恒投资有限公司)与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大股东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7495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欠款纠纷一案,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7495999股,冻结期限自2005年11月14日起至2006年11月13日止。上述冻结股权中7400000股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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