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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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0-27 18:27:30
海南海药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无需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1月18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11月21日。
5、2005年11月2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1月21日。
7、方案实施完毕,2005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海南海药" 变更为"G海药";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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