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鉴别法将在全国基层药品监管系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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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2-03 12:19:48
休 闲居 编 辑
随着我国县级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到位,国家药监局将在全国推广药品快速鉴别方法,以满足我国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局、所合一"的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需要。推广快速鉴别法,使药品监管部门对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日益猖獗的制售假劣药行为打击将更为迅速有效。
药品快速鉴别方法只是一种过筛式检测,不能作为查处依据。现场鉴别不合格的药品,监管人员采取行政暂控措施后,还需将药品送至地市级以上药检所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方可作为进一步处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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