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犯罪观与杀人的原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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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4-23 19:38:52
原始时代的社会犯罪是按违反禁忌来定罪的。在那时,近亲相奸和杀人是最显著的两大禁忌,这也就成为我们研究原始形态杀人动机的基本要素。
有这样一个经典的故事:奥狄帕司的希腊神话中某国王的儿子,他的父亲听信了将要死在儿子手里的预言,因此在奥狄帕司生下来后,就命令反他抛弃在山洞,后为一牧人所救,他本人并不知此事,后来他杀死了父亲,娶了自己的母亲。休 闲居 编 辑
孩子在儿童期的后半期,由于经验过原始的性体验,对异性的父亲或母亲感到强烈的性爱,对同性的父亲或母亲怀着情敌的意识和嫉妒,这种情况的极端表现就导致了杀父后和母亲结婚的奥狄帕司王的悲剧。这一愿望是所有人的最初体验,它在无意识中被压抑,也就是说这是所有人的无意识的罪恶的根源。
弗洛伊德作为精神分析学派的鼻祖,其对犯罪观的分析要点如下:
1、犯罪的原因渊源于原来就存在的伴随着自己愿受处罚的欲求、想要坦白的欲求的罪恶感。即人们因愿意受惩罚而犯罪;
2、奥狄帕司情结(恋母情结)是最重要的动机,而且,对于因近亲相奸而会受处罚,从而感到恐惧(害怕阉割)的体验也是重要的动机;
3、人有和性本能相联结的生存本能(Eros)以及反生物复归到无机物的死的本能(Thanatos),如果死的本能占优势,那么,同生的本能结合得不好时就产生攻击(杀人、暴行、施虐狂、受虐狂),死的本能也称为杀人冲动(Mortido)。
这种观点不论是否被承认,或被否定,总之,在人的精神根基或深层中,似乎有杀人的冲动。从这一角度上来说,某个杀人案件也许就是心理的返祖形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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