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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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13 03:01:24
他是位学生尊敬的好老师,尤其是他苦读奋斗的传奇故事早为这一路走职业教育体系的学生所羡慕,学生只知道他的苦读,却不懂那十四岁时圣诞火红的倾心仰慕是如何化成近二十年的苦恋,又如何在近乎绝望之中成为他奋斗的希望源头。
初二那年的圣诞节前夕,她因获选为模范生上台领奖而为全校所认识,他成为仰慕者。那天放学,他发现她不但是坐同一路线公车,还在同一站下车,她家只隔他家一条小巷子。他利用圣诞卡写了封[希望和你作朋友]的信。结果得到训导主任在司令台拿来念而讥笑一阵的回音,这封信让全校都知道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放牛班的孩子怎能获得模范生的青睐呢?
他继续写信,写了封起来,直到初三那年的圣诞节一起丢到她家信箱,她没回音,连训导主任也没回音,高中联考放榜,她考上总统府隔壁那一所,他的学校离总统府也不远,他念化工科,还常和她同班公车,却从未交谈。他只能默默看着绿衣,暗自祝福,并为自己打气。他依然写信,依然在圣诞火红季节整批寄,她依然不睬。大学,她念师大,他到南部读二专。为了能再常看见她,他在南部苦读了一年,考上了师大工教系,他又和她同学了。还记得看了榜单,他口中念着她的名字,飞快地骑车到那条巷子,头次按了她家的门铃,在铃声中他满脑子都是她,渴望和她讲一辈子的话。休 闲 居 编 辑
她还是不睬他,她已有男友,但他写了句话给她:[你选择别人是你的选择,我选择你是我的选择,你会改变你的选择而我却不会!]对他这种有些恐怖分子色彩的痴恋,她始终置之不理。他当兵那年的圣诞节,她嫁人了,没多久到了美国,他也知道她生了个女儿,但他不绝望。他从小没想到要去美国,总以为留美是天之骄子的事,轮不到平凡人,他原本认为每学期能读完就很不错了。是她唤起他的美国梦,他到了美国读书,才更体会雪地中的圣诞更美,他也更坚信十四岁的抉择。三十一岁那年,他学成回国,在大学教书,他依然只单恋着她,他还是继续写信,每逢圣诞节信就特别长,只是没有寄出,他打算等她到相识二十年再说。他是单纯地要把单纯的爱带到中年。
三十三岁那年的圣诞节,她来找他。十九年了,终于有了回应。她已婚变,带女儿回家,一个多月找不到工作,想到他在教育圈有许多好朋友。他当然找她,她很快就重拾教鞭。他追求她,用十四岁起就炙热的单纯爱情。她依然抗拒,她觉得自己不配,她不再是当年的才女,只是一个曾在婚姻中心碎的妇人。
他带着两大箱的信向她求婚,感谢她给他的一切。没有她,他大概读个高职就停止了;没有她,没学士,没硕士,没博士,没有她,熬不过人生地不熟的岁月;没有她,人生的道路不知道要怎么混乱;没有她,他的字不可能如此工整,文章不可能如此流畅;没有她,他这学理工的是不可能喜爱文学诗词,诗词伴随他的爱情,使两大箱的信字字句句都是爱。他对她说:“我是为了爱你而活,是你使我成为今日的我。好不好让我一生只爱一个人,一生只怀一种情?你没有欠我的,我以爱你为生命中最美的事。”
三十四岁那年的圣诞节,他和她走向地毯的那一端,他坚持请她的女儿作花童,他深爱这小女孩,视同己出。
这故事还没有完,不过他俩已携手走过十个年头的圣诞,在学校宿舍中,他们家的圣诞红开得特别旺,特别早,也最晚枯萎。
后记:一直不相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故事,自己也没把握能永志不渝地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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