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拿什么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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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01 02:29:11
两则有关爱情的新闻颇让人感慨:一是重庆一位帅小伙为求爱情天长地久,要求女友签订“爱情合同”,分手“违约”必须支付30万元,一纸合同先后吓跑了20多位女友(《重庆青年报》);二是昨日本报刊登的北京一位16岁的小女生,为了实现让心仪男生抱一抱的心愿,竟然舍身撞汽车,为爱“伤”一回。
现代人应该如何追求爱情、应该追求怎样的爱情,这两则新闻能给我们一些启示。重庆这位先生之所以患上了“爱情恐惧症”,是因为他从事编导、摄像工作,长期出差,和女朋友一起相处的时间很短,2年前一位女友因此和他分手。“悲痛欲绝”之下,他就想到了拟订爱情合同,规定了巨额的“分手赔偿金”,指望因此将自己的爱情装进“保险箱”,既是保护自己不受感情伤害,也是约束对方。而北京的那位少女与这位小伙子正好相反,她似乎是患上了另一种“爱情强迫症”,她所心仪的男生长期以来一直对她“没有反应”,情急之下萌生了通过自伤来获得对方同情、关心的念头,当女孩“受伤”躺在地上时,嘴里还不停地向“男友”请求着:不要打120,我只想你能抱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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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自己的爱情天长地久、期盼得到自己梦中的“白马王子”,这应该说都是人之常情,但手段不同,结局也大相径庭。重庆小伙子先后谈了20多个女朋友,许多女孩也对他十分青睐,但一旦当他拿出那张“爱情合同”,女孩们都吓得撒腿就跑,不少女孩还认为他“神经病”、“变态”,至今难圆自己的“爱情梦”;而北京少女尽管实现了让心仪男生“抱一抱”的心愿,但面对她的极端举动,男孩“一脸无奈”,恐怕事后也会被“吓跑”,女孩只是白白伤害了自己的身体。
爱情是两厢情愿、两情相悦的事情。不管是爱情天长地久,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都必须具备一个前提:自愿选择、平等相待。所谓自愿选择,也就是俗称的“强扭的瓜不甜”,爱情是两颗心的默契,成不成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平等相待,是说在爱情的天平上,两个人没有轻重之分,就像《简爱》中所说,地位、财富、容貌再悬殊的恋人,在灵魂上也是平等的,否则爱情就失去了基础。遗憾的是,两则新闻两个极端的追求爱情例子,恰恰都违背了爱情存在的前提条件。而更叫人担心的是,在当今社会,在人们越来越张扬个性、信奉“爱情至上”的同时,对爱情“互相平等、互相尊重”的特质似乎也越来越漠视。诸如不管对方愿意与否,通宵达旦楼下狂歌、见缝插针电话骚扰之类“霸王硬上弓”的“另类求爱”渐成时尚;因恋人正常分手恶意报复、或无端猜疑伤害亲人的恶性案件也时常见诸报端。所有这些扭曲的“爱情观”,实际上都源于一种无视对方情感的自私心,而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自私都不可能将爱情装进“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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