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艳于"明媚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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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01 21:56:42
昨天碰到一个老女人。惊艳。
休 闲 居 编 辑
我从没看过一个老成她那样的女人,打扮得如此张扬。干瘦的身材,瘪了的嘴,满脸的皱纹,除了眼睛炯炯发亮,其它都跟随岁月黯然了。但,她的嘴唇涂着鲜亮的玫瑰红口红,描着上挑的眉,出彩的眼影,紫色蕾丝上衣,尖尖的高跟鞋嘎嘎地响。她走路昂着头,脸上带着只在80’s的青年女子特有的娇娆的冷漠。可她,我估计80 years old。
这种女人天生就该得到掌声,为她的不服老鼓掌。
凡·高说,一个女人,只要被爱着或爱着,她就不会老。
这个老女人,我不知道是什么支撑她如此无畏,窃以为只有恃宠的女人和被抛弃的女人才会那么飞扬跋扈或歇斯底里。
这种艳丽,我以为烟花才会有,因为短暂,所以它美得很张狂高傲,睥睨万物。
你也许会说这女人很恶心,但我是真心服她的。我老的时候未必像她那么有勇气,也许跟任何一个老女人一样,规规矩矩地穿着低调的衣服,梳着顺顺坦坦的头发,素面朝天,早晨黄昏小小运动一下防止老年痴呆、血管硬化,低眉顺眼地跟儿女相处……想到那种生活,我简直要崩溃。所以,看到那个女人,我很是尊敬。她是真心在过属于她自己的生活的人。是为真女人也。
我是个穿衣比较明媚的女子,几乎所有衣服都是绿色、青色、黄色、橙色及它们混合的颜色,总之很蓬勃很阳光。我心思半明半暗,心情阴晴不定,所以,我用衣服伪装自己,看上去一片灿烂。
Melody姐姐说,坚持做别人眼里的明媚女子,宁愿笑着流泪也不哭着说后悔。我在此发誓,我再也不在人前流泪,忍到五脏六腑都痛也要笑,坚决明媚到底。至少外表。
我懒得找适合的鞋子颜色配衣服,一直买最容易配的白色跑鞋。
我不会化妆,每次出门只是用Maybelline的隐形粉底或OLAY的防晒霜随便掩饰一下。我没管过头发,坚持每天早上梳几下,如此而已。我很少关注过我的皮肤,虽然它已经差到让我比较自卑的地步,可我顶多一两个月敷一次面膜,经常洗脸保持不泛油光。
其实只要不满脸青春我就阿弥陀佛了。我穿衣服不喜欢按理出牌,喜欢乱搭配,搭到我自己满意别人意见很大为止。不过,我舍不得自己被众人的眼光杀死,每天都穿得循规蹈矩,阳阳光光地做个21世纪的大一学生,屁颠屁颠地忙着各种事。跟我老年时会很像。
我知道很多女人很会打扮自己。我很小就知道了。不过我学不会而已,到现在还没学会。她们小心翼翼地护着那张脸,精心描着,看很多按摩脸部的书,买各种功能的护肤品,收缩毛孔、去痘去斑、美白防皱、补充水分等等一应俱全。
她们知道怎么用蜂蜜鸡蛋苹果汁之类的东西捣鼓一番涂在脸上,知道出门防晒,知道秋冬防燥。她们买衣服很有品,老鼠街不去,普通专卖店不去,她们知道哪里七拐八拐的地方有个新开的服装店……她们知道头发要拉直或离子烫、焗油,什么发型配她的脸型,定期去做护理和美甲、修眉,她们知道衣服鞋子怎么配,知道见什么人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知道怎么巧笑怎么嫣然……她们的名字叫美女。而我不是,从来就不是。我属于懒女人一组。
台湾的大S出了本叫《美容大王》的书,大概是这名吧,其对美丽的变态的热爱真是值得褒奖的。
上帝说,人间太丑,所以他抽了亚当的肋骨做了个尤物,取名叫女人。女人天生就该漂漂亮亮的,弄得天下大乱,这点我们的褒姒、妲己、西施、貂蝉都做得很好。如果你有才华就要美到不可方物,如果你很平庸就要用皮囊惊艳四座,如果你很恶毒就要做蛇蝎美人。
女人是应该学会打扮的,多爱惜自己的脸和身材,多爱自己的结果就是多被人爱。
世界因女人而缤纷,女人必定要终身以美丽为事业。
世界上只有懒女人、丑女人和漂亮女人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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