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试婚”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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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08 09:22:14
顾名思义,“试婚”是尝试着在一起生活的“婚姻”,但它又区别于真正的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在绝大多数男子只有靠结婚才能实现性欲的今天,“试婚”对于他们来说,是既可解决性饥渴又不用负法律责任的一种两全齐美的事情,试婚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和社会现象国内的青年人也在逐渐地认识它,少数人已开始接受它。
试婚现象产生原因 休 闲 居 编 辑
“试婚”可能与当前社会中高离婚率、婚外情、单身贵族相关,而成为大都市文化中的一种奇异现象。生理需要观点认为,性行为是人的一种本能行为,体内性激素的水平决定人的性要求。社会需要观点认为,每一个家庭的婚姻并非都能提供满意的性生活,他们可能会婚外求乐,即婚外试婚。病态说观点认为,部分青少年心理及社会功能与生理发展不平衡,不能正确地适应需要与社会制约之间的矛盾,即经过教育而内化的社会道德伦理观念缺乏或其力量薄弱,不能充分约束生理需要而造成“试婚”行为。
女方是最大的受害者
如果把“试婚”中的女方比成一本被熟读的书的话,其自然要比起书架上那些未曾读过的新书要少许多吸引力。因此盲目而大胆的“试婚”往往会造成双方,尤其是女方极大的身心伤害而引起心理失衡,造成情感危机的导火索。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科就接诊过最后被男方抛弃、精神失常的女患者。心理门诊也常常碰到由试婚而造成心理扭曲的被咨询者。同时,试婚中的女性也是妇产科做人工流产的最多人群,甚至导致不孕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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