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哪些病不能结婚?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05-08 11:13:03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休 闲 居 编 辑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患者不能结婚。
4.遗传性精神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5.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生殖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
6.各种重度能智低下者。
7.如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肾等重要器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
8.近亲不能结婚,更不能生育。
9.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10.患有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血友病、红绿色盲、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11.患有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先生性聋哑、全身白化病、全色盲体位性蛋白尿、特发性低血糖、高度近视等。
12.患染色体平衡易位者不宜结婚。如先天缺陷和呆傻等。
13.患有多基因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和原发性癫痫等。
14.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肾脏病和高血压的妇女,不宜生育。
15.结婚后的妇女若患了以下病症,暂时不宜怀孕;已经怀孕了的,应当选择中止妊娠的方法:心脏病、慢性肾炎、地方性甲状腺肿、糖尿病、严重营养不良、精神病、流感、肚炎、风疹等传染病、结核病、系统性斑狼疮、性病。
16.不能与近亲结婚。
(摘自:《健康之友报》)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