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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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10 06:56:44
夫妻一方或双方曾有过婚姻史而再次结婚后的性生活。人们离婚或者丧偶以后,大多数人还要再婚,寻求组织一个新的美满的家庭,是心理上和生理上的需求,应该理解和给予支持。由于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有过婚姻史,不论从性心理或性行为方面都有其特殊之处。如果性生活不能和谐,还可能出现再离婚的结果。因此,再婚夫妻如何处理好相互关系,过好性生活,应该引起
重视。
消除心理障碍再婚夫妻的性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性心理重现与对照。当双方表现出性爱的亲昵,往往使一方联想到以前的性生活,极易产生比较。由于各人的生理和性心理不同,必然有一定差异。如前戏的方式不同,爱抚时间的长短、动作是否粗暴等,与前夫或前妻有差异,则很难达到性和谐和性满足。对于再婚夫妻来说,要使对方从记忆中完全抹掉前夫或前妻,是不大可能的,也不应强行要求对方忘却一切。最明智的办法是,任其自然,多给予同情和关怀,让对方体会到你深切的爱。同时,也应多以对方的长处去对比前夫或前妻的短处,更加珍惜重新获得的爱。如果一方是老处女或老鳏夫,由于一方长期无性生活的体验,也可能不易改变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对性生活的厌恶心理,相互也难以合作,致使性生活失败。对于性生活有厌恶心理者,应多做安慰体贴工作,消除不应有的顾虑,了解到既然是夫妻,就必然有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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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协调适应再婚夫妻的情况比较复杂,性生活不和谐也是不可的,有一个相互协调和适应的过程。若男方是离婚者,女方是初婚,则男方对性生活的要求可能迫切,女方则不习惯;如果一对老年再婚夫妻,问题可能会更多、更复杂。因为从生理上讲,性欲和性功能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降低,女性的性欲更没有男性那样强烈,若再婚后男方要求性生活频繁,会使女方感到不适应和痛苦。对于一些老夫少妻的再婚者,也会因年龄的差异悬殊,在性生活上表现也不能适应。因此,再婚夫妻性生活的和谐,要解除顾虑,对性生活进行坦率的交流,互相关心体贴;男方动作粗鲁,女方应提醒;女方性欲低下或缺乏性高潮,男方应多加爱抚,激发女方的性欲及性高潮。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不妨也共同学习一些有关的性知识,更有利于性生活的协调和适应。
再婚的优势再婚夫妻尽管存在性生活不和谐的因素,但是也有其优势,特别是双方都有过性生活体验,可以利用以往的性生活经验,来使现在性生活更加和谐,进一步创造新的性爱和情爱。总之,再婚夫妻性生活是一个人们容易忽视的复杂问题,应该有充分的认识。一些不利因素只是在认识不足,思想准备不够时才起到消极作用;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预先重见,扬长避短,共同努力,再婚夫妻的性生活也会是美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