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朋友女儿,致其怀孕欲私了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09-13 03:54:30
多次强奸朋友寄宿在自己家中的13岁幼女并致其怀孕,兽行败露后想拿1万元钱“私了”。近日,这名禽兽朋友被镇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今年38岁的汉中市镇巴县农民李某和张某是一对相交多年的好朋友。去年3月,张某因外出打工无法照顾自己13岁上小学六年级的女儿小芳(化名),便将小芳寄宿在李某家中。张某刚刚外出务工不到一个月时间,一次李某酒后,闯入小芳的房间将其强奸。之后,李某又多次胁迫小芳与其发生关系,并致其怀孕。今年1月份,张某回家过春节发现自己的“铁哥们”竟然干出这种对不起自己的丑事,怒斥李的恶行并欲报警。李某竟然厚颜无耻地拿出1万元钱劝说张某:“这种丑情传出去,把你女儿的一生都毁了,还不如咱们拿钱‘私了’算了!”张某权衡再三,无奈只好忍气吞声地答应了。休 闲居 编 辑
8月以来,接到群众反映,公安机关很快查清了此事,将李某抓获归案。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