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女人猛于男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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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16 23:29:54
其实我们在谈到性骚扰的总是时,习惯地,我们已经在肇事者的标签上贴上“性别:男”这样一行小字。的确,生活中发生的性骚扰事件里,男性往往充当了罪犯一角。正如《红楼梦》中所言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水清泥浊,天经地义,于是男人天生就是污糟邋遢。但是,女人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吗?比如,骚扰者和被骚扰者早就认识,以前就是同学、朋友什么的。骚扰时间、发生的都是在聚会中众目睽睽之下、一帮熟人的眼皮底下发生。而更重要的一点是:骚扰者都是男性。
我有一个大学同学,刚刚考上大学来到这城市时,就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他在很长的时间内对女性保持“免疫”:当时是在公共汽车上,我同学正好驮着行李去学校报到,由于人太多,大家都前胸贴后背,我这位同学刚好和一位衣着相当时髦的女郎“贴”在一起,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但我这位同学却肯定她是有意的),女郎的身体不停地在这位同学向上磨擦……可怜学生哥,哪见过这样的阵仗啊!当场发生了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这时,更倒霉的是,这位摩登女郎抓住我的同学,掴了他一巴掌,说他耍流氓,并带着嘲讽的语气要周围的人看他已经湿了裤子…… 休 闲 居 编 辑
在这种情况下,究竟谁应该被称为“性骚扰者”呢?古语有云:“君子坐怀而不乱。”在现实生活中达到这种境界的男人肯定有,但绝对不会太多。因为男人天生具有的攻击性,以及在两性相处和在性生活当中的主动性,决定了男人对“怀中”女人的挑逗势必会发生心理和生理上的反应,即使他并不愿意和这个女性发生任何关系,或者已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她,但要他做出控告女人对他进行“性骚扰”的决定,还是非常困难的事。
为什么呢?我想,除了上面所说的男人的性格特征以外,还有其他三个原因:一是社会上少有由男性受害者控告女性对其进行“性骚扰”的先例;二是即使他控告了,也必须掂量一下:社会舆论的倾向性肯定会指向“天生弱者”的女性;三是男性很少有在这种事件中“饱受折磨、打击”者,不少人还会说“求之不得”呢!
那么,是不是在今后的国家立法中就可以根本忽略这种男性也会受女性骚扰的情况呢?我认为不是。比如本文开头谈到的这位同学,他其实在“汽车事件”中受到了很深的伤害,以致产生了对女性的恐惧感,而使得本身正常的情感也受到压抑。你们知道吗?他是30岁后才在同学的鼓动下开始“拍拖”,最近才拉上天窗(结婚)的。
女性是否受到"性骚扰"难以界定,但男性是否受到了“性骚扰”就更难界定了。比如在饭堂打饭时,如果一个男性拼命和某一女性发生身体接触,或者伴有其他的下流动作,那么这位女性受害者可以高声大叫:“……非礼啊!”这下好了,有热闹瞧了,那小子肯定会被群性激愤的人们饱之老拳,打成“变形金刚”或求饶,最后他还会被扭送到派出所。但是一位男性面对一位正在骚扰他的女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如果他鼓起十二分勇气,尖声高叫:“非礼啊!……女色狼哟!”你估计接下来会有怎样的情况呢?他应不会挨打,这一点我可以肯定。但他会不会被送去精神病院,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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