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自选是私心膨胀“主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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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8-18 02:00:42
11月2日《江南时报》上有两则报道,一是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一项调查表明,四分之一新人怕触隐私不婚检;另据2002年南京地区婚检报告显示:查出性病患者263人,其中85%为梅毒。
另一则报道说的是糖尿病发病率节节攀升:南京目前已经有3.5万糖尿病患者,发病率7年上升1.8个百分点。糖尿病是一种原因还不清楚的内分泌代谢疾病,目前已经成为继肿瘤、心血管疾病之后的第三大杀手。
想当初刚刚公布新的《婚姻法》时,规定婚检将实行“自愿”原则,曾迎来一片叫好声。不少人认为婚检作为“自选”项目更“人性化”了。而到了实际操作中,这种“自选”项目变成了一边倒的“不选”项目。如今根据上述调查,竟然还有23.49%的人已知自己有病怕影响结婚而“逃避”婚检的,新《婚姻法》竟成了制造“隐患”的“借口”。这是此法制定者未所料及的吧?
在现代社会中,单纯的依靠公民个人的“自觉性”、“社会责任感”去履行一些社会义务,能达到多大的效果,是不敢保证的。在倡导自我为中心的“氛围”中,故意隐瞒自己病情坑害他人的事时有发生(如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不告知对方就与其结婚)。这其实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对他人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私欲的膨胀,是人性中极其丑陋的一面。
法律对一部分“人性”网开一面,往往对另一部分就是不“人性”的。就拿艾滋病人结婚来说,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对方结婚,是对对方权益的严重侵害,实质上是犯罪。
另外,婚前隐瞒病史,如文前所提到的糖尿病等,将给以后家庭带来矛盾和隐患。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当病情暴露后,最终危及家庭的稳定,而家庭的不稳定将带来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
上述的情况应该归属为“公共卫生事件”。下一代的人口健康问题体现着一代人的素质,我们不要为未来留下太多的“遗憾”,也不要给未来的社会增加太多的“负担”。那么,新《婚姻法》如何才能不成为“借口”呢?如何才能避免为社会性症结埋下“伏笔”呢?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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