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性病时不应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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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0 11:55:07
大夫:
我丈夫患上了性病,正在治疗。最近,我又停经了。我很担心丈夫的性病传给我而影响胎儿。请你告诉我,应否要这个胎儿?
休 闲 居 编 辑
江苏奚××
奚读者:
最常见的性病是梅毒和淋病,这两种性病均会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母体中的梅毒螺旋体在妊娠第四个月以前,不可能通过胎盘,所以在怀孕的第十二个星期以前将梅毒治愈的话,就不会感染胎儿。假如胎儿受到感染的话,大多数胎儿会死亡。即使胎儿成活产出,亦有近40%的婴儿的皮肤、骨骼、肝脏、胰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婴儿的寿命也不长。故患有梅毒而妊娠的话对胎儿是很不利的。如果确知丈夫患性病,最好停止房事,以免被传染。同时,自己也应到医院验血检查,以排除已患梅毒的可能。当确诊自己未患梅毒,也要与丈夫分床,待丈夫的性病彻底治愈后,才能进行房事。此外,若患淋病的妇女怀孕,在妊娠初期就会流产。若妊娠时不知自己患淋病,在分娩时,胎儿的眼睛很易受到淋球菌的感染,引起淋球菌性结膜炎,严重者会使婴儿失明,给婴儿带来终身的痛苦。因此,患有性病的妇女必须在彻底将性病治好之后,才能怀孕。不然的话,所导致的严重后果将会令你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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