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还是有“约”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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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0-23 21:42:28
我与先生相识相爱已走过了十年的风风雨雨。回头看看我们共同走过的路,多少感慨涌上心头。但令我们最为自豪也是最想告诉那些即将披上婚纱、走向婚姻殿堂的朋友们的便是:爱,还是有“约”为好。
婚后,两个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每个人都要接受或容纳对方已成为生命一部分的爱好、习性、生活方式和为人处世的方法。如果有“约”在先,就不会出现“抗体”现象。即使出现了,经过立“约”的过程也慢慢地吸收了。我是北方人,北方人的直爽在我身上表现得就太强烈。而我丈夫是个典型的江浙人,遇事善思考,动脑不动口。一遇事,我就偏要说出来,讲个“理”出来。可他一遇事就喜欢沉默,在“是非”面前我没有争辩的对象,你说不气吗?你越气,他越沉默;他越沉默我就越认为自己对,就更气。战争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可战后还要和谈,怎么办?达成协议吧———也就是要有“约”。遇事,各自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准讲粗话,不准沉默,谈不下去就“休会”。一方宣布“休会”,另一方不得在二十四小时内谈“复会”。这一“约”我再也不敢乱发脾气了,他也再不玩“深沉”了,屋檐下又传出了欢乐的歌。
休 闲 居 编辑
夫妻两人不仅大事要有“约”,就是生活小事也要有“约”。如一天三顿饭在正常情况下,谁负责哪顿饭?谁接送孩子?谁辅导孩子做作业等,这些看似平常的事,往往被人忽视,而夫妻间的矛盾,往往又都是这些小事而引起的。记得我儿子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晚上做作业总要大人帮读题,而这个时候,家务活又比较集中,晾干的衣服要收,晚饭要烧,卫生要搞,隔三岔五朋友又喊聚会,矛盾就时有发生,怎么办?最后又拿出我们的老办法、制定“条约”,从星期一到星期五,除工作必须应酬之外,不参加娱乐性吃玩,而且家务分工。这一“约”,真好!晚上回家,都有头绪干自己应该干的事了。他在叠衣服过程中把每天必看的上海电视台的《新闻报道》节目看完了。虽然,也有新闻看完粥已煮成干饭的时候,但我毕竟可以专心辅导孩子学习。偶尔帮他照看一下晚饭,他还表示感谢呢!
我们一家三口都喜欢买书,有限的薪水,不能轻易满足我们的嗜好。还是有“约”在先:每半个月只能逛一次书店,每人限购二本,合计不超过100元。当丈夫拿着一本爱不释手的新书,但也必须守“约”不得不放下的时候,我会悄悄记下这本书的名字,让这本书成为我送给他的礼物。此法在儿子那里也特奏效。我们的心在有“约”中贴得更紧了。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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