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75岁老翁公示征女伴 声明只恋爱“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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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25 14:32:09
年逾古稀的老翁贴出告示征女性伴侣,告示上面明确声明“只做伴,不结婚”。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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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奇特的“征友启示”出现在长春市二道区通安小区便民服务公示栏上。记者了解到,老人再婚的家庭中,这种只“恋爱”,不“结婚”的现象还不在少数。
75岁老翁公示征女伴
长春市二道区通安小区便民服务公示栏上出现了一张特殊的“征友启事”:“本人性别男,75岁,老伴3年前去世,欲求一名女性伴侣,只要你心地善良、身体健康,就可有生之年携手相伴。”在打印的启示结尾处,还用红笔醒目地标明“为了减少儿女负担,事先声明只做伴,不结婚”的字样。
不结婚只为家产好分割
按照启事上的联系电话,记者联系到了贴征婚启事的盛老汉。盛老汉说:自己今年75岁,是一名退休的干部,老伴在3年前去世,儿女也都各自成家,独自居住的盛老汉日渐孤单,于是产生了“找个老伴说说话儿”的念头。但是考虑到自己已75岁了,“万一有个意外我先走了,留个老伴不就给儿女们添麻烦了嘛,到时候我的家产就成祸端了。”
盛老汉的征婚启事贴出去不久就接到了四五个电话。经过几天地相处,盛老汉和一名退休的老教师开始“谈朋友”,“我们俩个挺合得来的,她每个月也有一千多元钱的退休金,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图个互相照应。”盛老汉的声音里都透着笑意。
只恋爱不结婚现在“很流行”
“老了不能给儿女添麻烦,找个伴很必要,但没有几个去民政局办手续的,事先声明遗产留给儿女,我的老友里有好几个都这么过呢。”二道区东胜路的张老汉70多岁了,他现在也正在寻觅一位“只恋爱不结婚”的“知心爱人”。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沪生在剖析此现象时表示,由于时代发展,人们的观念也有所变通,独身的老人也充分考虑现实问题。现在社会老人再婚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有关家庭财产的,许多人都同盛老汉一样害怕自己的财产通过婚姻转移他人,所以只敢同居不敢结婚。郑沪生建议老人再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这样即可以避免了以后发生不愉快的可能,同时也建议老人依照法律办理相关的婚姻手续。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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