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王的逻辑与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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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1-28 20:24:24
法国人的小说和法国式的接吻一样,极少令人失望,在我的印象里,从夏多步里昂到雨果,法国文学的发展,一如既往的把“浪漫”二字奉为经纶。晚年的雨果倒也有求新求变之意。其最后一部长篇《九三年》乃是结合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产物。写作技法,艺术造诣自不待言,我想谈的是小说中的几个人物。
其一是朗特纳克伯爵,此人才华横溢,果敢决断,凶狠阴邪,乃是波旁王朝的寄托全部希望的以对付罗伯斯庇尔共和国的一着暗棋。
小说第三卷,第一节《语言就是力量》描写朗特纳克在逃亡途中说服一个用手枪抵着他脑门的人,他刚刚枪毙过他的哥哥,他要为兄报仇。
朗特纳克口舌如簧,一番独白如淘淘江水,连绵不绝,说得那个要杀他的后生小子胆颤心惊,全身冷汗,直到跪下来乞求他的原谅。
朗特纳克的逻辑是,他在替天行道,他的所作所为沿袭着波旁王朝的旧统,他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他自然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无论是道德上还是价值观的取决,他都有别人没有的优越。于是他可以凌驾别人的心灵,代表主行使旨意。
然后是罗伯斯庇尔,左拉和丹东。雨果笔下的这三人有血有肉,毫无脸谱,他们的出场是在一家小酒惯,那是山岳党和吉隆特党把酒言欢的地方。
那一节的题目叫做:三个地狱里的判官,光看题目,我绝对没想到雨果所说的判官竟然是他三人。仔细想想倒也豁然,革命本来就是残酷的事情,那能不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大的革命家定是极凶悍的杀人王。
罗伯斯庇尔冷静阴险,左拉口尖舌利,丹东粗蛮无礼。三个人矛盾丛丛,为一点小事都会争得面红耳赤,他们互相攻讦,杀人王都有一副好口才,左拉更是专门揭人短处与隐私,与个市井无赖毫无二致。
台面上的争吵也便罢了,暗地里拉帮接派,勾心斗角,革命势力摇摇欲坠。
杀人王的乐趣。
电影和文学一样,必然承载意识,或者主流或者末流。
有的电影更是小说的物质版本,比如《和平饭店》。
泛黄的纸张,一片涯茫茫中,周润发站在缩小了的饭店,似乎简单过了头。但在那一片白茫中,叶童在麦克风前低唱,周润发纵马驰骋。然而这部电影对于意识形态的解读更甚于电影本身所包含的暴力美学成分。
1921年上海,传说杀人王阿平一口气杀光了兩百多个黑帮人马,然后划地为界,插刀石上,开了一间“和平饭店”。
闯了任何禍,只要跑得到和平饭店,任何帮会不得到此寻仇杀人!和平饭店亦謹守“只扮演旅馆角色”的原则,只提供落难人吃喝住宿的歇脚地,永不保任何人离开!十年以来,从未破过例。一个杀人王变成无数个杀人王
直到十年后一日,歌女阿曼的到来。她带来了阴谋和爱情,她的阴谋毁了和平饭店,而她的爱情却拯救了杀人王。诚然,杀人王死了,但他在道德上获救了,至少完成了电影本身或者说导演韦家辉的逻辑:谁也不比任何人有着更少的道德上的优越感。杀人王也不例外。
似乎有点像谈禅了。
王朔的《我看金庸》里有一句话:无论好人坏人,到头来全都皈依佛教。批评的是金庸对坏人的心慈手软,不肯将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
比如杀人王谢逊,杀人王萧远山,杀人王慕容博-----真正有意思得很,这些个杀人王都有他们道德上的亮点,谢逊的孝慈,萧远山的仁义,叶二娘的隐忍-----更有他们逻辑上的辞辩,仇恨仇恨仇恨。
更有意思的是佛教比如少林寺,创造出杀人无算的武功又收容杀人无算的凶手。弄怪是他,装佛也是他。
少林寺的招安思维也便是几千年中国人对待极大罪恶的社会型思维,惹不起,乃以金钱权势利诱之。金庸只是换了种说法,比如谢逊听老僧念经,如闻天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也算是被招安了。
杀人王的乐趣与逻辑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至于《和平饭店》里的杀人王更是古今中外杀人王的缩影,用〈和平饭店〉里叶童的一句话结束本文:杀人王开的‘和平饭店’才是最大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