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的“低温婚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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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5 23:11:13
为避免前车之鉴,涛和蓉从一开始面对婚姻时,就采取了一种理性的态度。他们约定:两人除资产各自拥有之外,在各自发展好事业的同时,也要各自分担做饭洗衣等琐碎具体的家务事——也就是说,谁也不为谁牺牲什么。当然,对于生孩子这种女人独立承担的家庭共同的事,他们也有约定:女方因为怀孕、生育而停职没有收入期间,男方的收入有一半转到女方的账户上去。虽然当今婚前财产公证已经屡见不鲜了,但在两个人已经组成一个家庭的婚后,在经济上还要“亲夫妻,明算账”很多人不理解。其实,“分账婚姻”在西方并不少见,只是在我国是一种新方式。从前,我们是没有选择的;而现代,生产力的提高、家庭生活的社会化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机会——一个打破传统角色分配、方方面面完全自立的机会。
协议行夫妻
情感契约化
“今天不陪你们到外面吃饭了,按规定,今天由我为老婆做饭”,如果听到朋友这样说也许你会劝他:“啊!有了老婆就忘了朋友,太不拿朋友当回事了,不能请个假吗?”可是你很有可能听到这样的回答:“这绝对不可以,我和老婆订有‘合同’,谁违约就要给谁记上‘伤害感情分’,当分数累计到一定量时,被伤害一方有权索赔。”遇到这样的事你不要奇怪,因为他们就是当今流行着的“协议型夫妻”。他们在婚前不但就财产进行了公证,还对一系列婚后会产生的问题定下了协议。
比如前不久,美国宾州一对新婚夫妻订立了一份“婚姻合同”,长达27页,从卫生习惯到生活内容,面面俱到。其中包括:每日洗澡一次,每周洗发至少三次;轮流做饭和洗餐具;绝对不与任何第三者发生性关系;晚上回家最迟不能超过11点钟;双方均不准对对方家庭成员(尤其是双亲)作侮辱人格的评论;对对方事业或工作上的失误或挫折,不能冷嘲热讽……一方如对合同3条以上条款有所违反,另一方即可名正言顺地提出离婚,而且违约方放弃财产权并承担律师费。在这个以“感觉”为工作生活质量重要元素的时代,竟然还要以“教条”作为约束自我的标准,这与爱情所追求的浪漫是多么的大相径庭!然而,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却是,仿佛要与这个越来越缤纷的世界相抗衡,夫妻之间以订立条文规范自我的现象正呈越来越普遍之势,从欧美发达国家到我国的大中城市,概莫能外。
低温婚姻拒绝婚外情
但给予婚外性自由
鹏和芬说:我们选择独立、平等、互不干涉的准则——我们都各自对自己的生活全权负责,工作、事业、经济、爱好、社交、朋友等等一切,都由自己做主——甚至包括性爱!也就是说:我们虽然是夫妻,但本着人与人之间起码的尊重,我们不过问、不干涉对方的婚外性生活。说白了,在我们的婚姻里,丈夫和妻子都有“婚外性”的自由。对此选择,他们都一再强调:“请注意,我们说的是彼此给予‘婚外性’的自由,而不是‘婚外恋’的自由——一字之差意义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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