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服用维生素A过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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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04 08:29:05
>>>>>>>>提问我20岁,买了维A胶丸补眼(上海中洋海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产),是每粒2.5万单位的,但刚才看到成人每日服用维A不能超过0.6万单位,过量会中毒。我现在每日一粒,请问已经过量了吗?现在手上的药怎么样服用合理?还是应该停用?还有我想再服用维E,但这两种胶丸一起服有起反应,应该怎么搭配服用?谢谢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维生素A的用法
适应症:
用于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2.用于补充需要,如妊娠、哺乳妇女和婴儿等。 3.有认为对预防上皮癌、食管癌的发生有一定意义。
用法:
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2万单位,再用药2个月。吸收功能障碍或口服困难者可肌注,成人每日5~10万单位,3日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1~8岁儿童,每日0.5~1.5万单位,给药10日;婴儿,每日0.5~1万单位,给药10日。 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每日3~5万单位,分2~3次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注意事项:? ???
?? 1.长期应用大剂量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表现为食欲不振、皮肤发痒、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骨痛、骨折、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前囟宽而隆起),停药1~2周后可消失。成人1次剂量超过100万单位,小儿1次超过30万单位,即可致急性中毒。不论成人或小儿,如连续每日服10万单位超过6个月,可致慢性中毒,需注意。 2.孕妇的维生素A用量,每日不超过6000单位。 3.大剂量长期使用,会出现厌食、腹泻、感觉过敏、眼球突出、血中、凝血酶原不足及维生素C的代谢障碍。 4.婴幼儿引起假脑瘤征、耳鸣、囟门膨出、脑脊液压增高、剥脱性皮炎、骨肥厚、干腄端杯形陷凹、反甲等。 5.肝功能失常往往伴有肝脾肿大、血钙增高及腹水等。 6.儿童、成人过多可引起皮肤、粘膜干燥及再生不良性贫血等。
加服维E不影响疗效.
有一种药本身就是合二为一:"维生素AE胶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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