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商的文化渊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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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19 08:16:03
(3)性商在中国性历史发展中的表现
①原始社会的性商主要表现为生殖器崇拜。
人类的诞生虽然已经有300万年左右的历史。对于现代人来讲,两性生殖器的相互接触——性交与生殖是紧密联系的,但是混沌初开的原始社会,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还不能把这两者联系在一起,因而对两者都产生了神秘感。“生殖器崇拜”也由此产生。在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中,常用“阴”、“根”泛指男女生殖器。汉字中“祖”字的“且”旁就是指的男性生殖器,而“示”旁则是祭祀、崇拜之意。男性生殖器偶像往往是按它勃起状态塑造的直立物体,称为“祖”,按材质不同,分为“石祖”、“木祖”等。
人们虔诚地祭祀生殖器偶像,顶礼膜拜,不但要举行多种朝拜、祈求、谢恩的隆重仪式,还要用最珍贵的东西来供奉,从食物到杀人血祭。
四川木里县大坝村有一个鸡儿洞,里面供了一个30厘米高的石祖。当地普米族妇女为了乞求生育,经常到该洞里烧香叩头,向石祖膜拜,最后拉起裙边,在石祖上坐一下或蹲一下,认为这样和石祖接触后才能生儿育女。
西藏有些门巴族人以木头制成木祖,悬挂在房上,以免去女魔作祟,保证当地平安无事,人畜两旺。
生殖崇拜是人类生存本能的表现。直至今天,我国还有很多生殖崇拜的遗迹。例如,在四川凉山盐源县以北5公里处,有一个公母山,由两座奇特的山峰组成,一峰似男根,称之为“公石”;另一峰似女阴,称之为“母石”。“公石”脚下的浓荫中有泉水一眼,终年不枯,清澈见底,人们称之为“产子泉”。千百年来,盐湖附近的民众把公母山奉为生儿育女、繁荣昌盛的神灵,深信崇拜它能人丁兴旺,万世昌盛;玷污它即断子绝孙,日暮途穷。据说,妇女不育,只需在“母石”上取一砾石揣于怀中或放于枕下,几个月后即可怀孕。月经不调或有其他妇女病者,只要备香案在公母山前祭祀祷告,然后把香支两端衬于“母石”脚下就会消灾祛病。如果孕妇常饮“产子泉”中水,可以保佑所生之子无灾无病,长命百岁。
②奴隶社会视女性为私有财产。
男子在奴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随之出现了男权统治,女子逐渐沦为男子的私有财产与附庸。此时,随着财富掠夺产生的同时,也出现了性掠夺。同时也由于奴隶的私有化和财产化,在奴隶主看来,女人不过是一种可用的物品,对她们享有绝对的生杀予夺之权。她们往往被当作高级礼品而任人相赠送。如在公元前562年,晋惮公兴师伐郑,郑国派人赠送女乐16人及其他礼品给晋惮公以求和,晋惮公受礼后又以女乐8人赐给功臣魏绎作为奖赏。
在奴隶社会更残酷的性占有表现在妻妆的殉葬制度。当时的妇女,不但“性”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就连性命也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不仅要做活着的统治者的工具和玩物,即使这个被侍奉的统治者死了,也往往要陪他到“阴间“去,继续作他的“工具”和“玩物”。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从而引起了“国人之哀”。
③诸子百家论“性商”。
中国历史上,有一段学术非常开明、成就也特别辉煌的时期。那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他们对丰富中华民族的文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了巨大贡献。对性的理解和探讨也达到了相对较高的水平。这段时期人们对性与欲的观念大致有3种态度:一是老子的“无欲论”。老子认为无欲有很大的好处,无欲则无求,无求则无烦恼。战国的庄子更将其作了发展,认为真正的快乐是清净无为,不追求任何快乐,即所谓“至乐无乐”。二是孔孟的“节欲论”。儒家肯定了人存在欲望的合理性,即“食、色,性也”。但是对欲望要有节制,同时追求与满足这些欲望的手段要适当,要合理。三是杨朱(又称阳子居或阳生)的“纵欲论”。他认为欲是一种自然要求,享受“美厚”、“声色”之乐是顺乎人性,人生苦短,如不及时行乐,则韶光流逝;任何人在死神面前都是一样的。这3种观点在封建社会中相互矛盾、相互斗争。统治阶级用无欲论来对付和要求人民群众,开明的一些主张节欲论,而对他们自己来说,奉行的却是纵欲论。帝王的纵欲在中外历史上均可以说是“登峰造极”。汉武帝宫中蓄女18000人,许多人终身不能被皇帝如幸,即使有被宠幸者,往往也要几年才遇一次。汉武帝不仅好色,而且十分残忍,他建立了“立子杀母制”,北魏仿效,一直延续了好几个朝代。
④封建礼教中的性。
随着封建社会不断确立和发展,对女子制定了许多规范,在性的方面加强控制与压迫,特别是强调了女子的贞洁,而对男子在性方面则没有什么规范。各式各样的封建礼教,成了套在妇女脖上的沉重的枷锁。女子对丈夫不忠,要受到各种处罚,男子对女子不忠则是天公地道。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强调女子贞洁,并塑造了许许多多的典型。公元前58年(汉神爵4年)诏赐贞妇顺女帛,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褒奖女子的贞顺。前汉的刘向曾著书《列女传》,他拟定了女子应有的母仪、贤明、仁智、贞顺与节义,即对女子的行为要求与准则。
此外婚姻的门阀之见,在封建社会十分流行。由于此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阶级与门第的区分十分严格,不得逾越,因此“良贱不婚”、“士庶不婚”,成为众约俗成。甚至到了北朝,婚配嫁娶中的门第划分更为严格,而且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
在封建社会,有一系列著作是十分有名的性学著作,如战国时期的房中术《素女经》,葛洪的《抱朴子》,魏晋的《黄庭经》等众多的房室养生的著作,至今仍有研究的价值。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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