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用套减轻处罚?关注“次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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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24 12:45:31
作者:沉语
据《南方都市报》3月9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陈凌孚近日上交提案,建议改变现在以公安部门为主进行打击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代之以卫生防疫部门为主、公安部门为辅的联合打击卖淫嫖娼的社会综合管理模式,并对卖淫嫖娼行为中使用安全套者减轻处罚,使卖淫嫖娼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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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用套应减轻处罚”这一论调一提出,马上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争论。反对者认为,对卖淫嫖娼行为使用安全套者减轻处罚,等于是默认了卖淫嫖娼行为的合理性,会怂恿这一社会丑陋现象的蔓延。而赞成者则认为,“性交易用套应减轻处罚”凸显社会学中“次道德”理论,值得提倡。笔者对后一种看法持肯定意见。
所谓次道德(也有学者称之为亚道德),通俗地说就是“盗亦有道”,指违法者在实施不正当行为过程中遵守“行业道德”,尽量给社会和他人减少损失。举例来说,次道德包括以下一些事:小偷窃取钱财时,把对自己无用而对失主很重要的证件、钥匙、信等还给人家;绑架人质时,不伤害人质性命,不损害人质健康和人格;制假贩假时,不把毒害人体健康的商品掺进药或食品中;歹徒行凶报复,不伤害与事件无关的人;吸毒者主动使用清洁针头;卖淫嫖娼者使用安全套等等。“次道德”理论的提出曾受到很多人的反对。他们认为,上述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有关法律,应给予坚决取缔和打击,对当事者要绳之以法;而向他们提倡次道德,就等于承认或默认违法行为的合理性,会助长歪风邪气,甚至是怂恿犯罪。
否定次道德的言论看似理直气壮,可是他们忽视了更重要的一方面,即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下,许多违法行为根本不可能完全杜绝。如果在犯罪行为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否定次道德,受害的只能是社会和公众。事实证明,长期以来我们不承认、也没有意识到在特定人群中需要提倡次道德,这种认识上的偏见,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近年来恶性案件发案率上升,罪犯敢于干伤天害理、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艾滋病快速传播等等,这些都与次道德被否定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社会已经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因此,基于违法行为不可能完全杜绝这样的客观事实,从维护人民利益出发,对“次道德”不应再采取否定态度;相反,应当承认其在“规范”特定人群行为中的价值,并以适当途径和方式在特定人群中倡导。这是把犯罪分子对社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一种重要途径。
此外,提倡次道德,与现行法律精神并不冲突。司法实践中常见这样的情况:两名不法商人制售假冒食品,案值相近,一个在食品中掺假以次充好但无毒,另一个拌了有毒物质致人伤亡,结果是对后者的处罚比前者重得多。从道德层面来看,这是肯定前者遵守了次道德。
我们的社会应该形成这样的认识:次道德不是洪水猛兽。提倡次道德不是纵容犯罪,也不会影响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打击。相反,提倡次道德会使伤害无辜的恶性案件大大减少,有利社会安定。我们何不对此持宽容心态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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