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肝炎病毒携带者的话,可以要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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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9 01: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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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小孩
可让你的爱人去医院检查乙肝五项,看是否已产生抗体,如未产生,应再次注射乙肝疫苗;目前多数人认为肝炎病毒传染胎儿的途径有三条:1是通过胎盘,2是分娩过程中,3是产后接触传染。你可以怀孕,分娩时最好去专科医院接受指导,分娩后胎儿应按医院要求注射乙肝疫苗。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忍受者着身心双重痛苦。绝大多数病人对自己的疾病没有全面和正确的认识,从医生的片言只语或报刊杂志上了解到的一些所谓常识远远不能解开心头的疙瘩。不仅仅是病人,还有他们的亲人、朋友、同事,甚至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乙肝有没有传染性?如何传染?能不能预防?能不能治好等等非常实际的问题,而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则隐含着对慢性乙型肝炎的恐惧,他们害怕自己被传染,害怕孩子被传染,害怕病人终生被病魔缠绕。于是,为此而断绝友情关系者有之;夫妻不和甚至离婚者有之;中断恋爱关系者有之;拒绝与病者握手、共餐者有之;邻里之间从不来往者有之。作为一名患者,生活在这样一种氛围里,他们在心理上遭受的创伤与肉体上的损害相比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作为感染科医生,由于长期与众多肝炎病人接触,我们的感触尤其深刻,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些问题。
休 闲 居编辑
我国是一个乙型肝炎发病大国,有近1/10的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这些携带者中,不少人成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迄今为止,对我国何以有这么多人感染乙肝病毒,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仅仅用不良卫生习惯和卫生条件差来解释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医学上一直认为,传播乙型肝炎病毒的途径主要有三个,即密切接触、注射和母婴垂直传播。但我们要明确一点,传播乙肝病毒是一回事,得不得病又是另一回事。举一个大家容易理解的例子:在一对夫妻中,丈夫或妻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者是乙肝患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多年,其接触不可谓不密切,但另一方却始终没有染上肝炎,甚至大多数人的血液里可以查到一种能对抗乙肝病毒的抗体。我们目前正在进行一项研究,目的是要弄清这样的夫妇究竟在人群中占据多大比例,以明确接触传播乙肝的危险性究竟有多大,希望不久能够得出一个有价值的结果。但现在我们可以推测一点,感染上乙型肝炎病毒之后是否患病,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的遗传素质有关系。也就是说,由于遗传背景的不同,同样感染了乙肝病毒,某些人会得慢性乙肝,有些人则为隐性感染,或得了急性乙肝,或不得病。
关于乙型肝炎的传染,我们最应当给予关注的是母婴垂直传播的问题。这不仅是由于母婴之间传播乙肝病毒的几率很高,更由于婴儿出生时就染上病毒,在以后的发育过程中,身体的免疫系统误把病毒当成自家人,不再产生针对病毒的免疫能力,医学上称之为免疫耐受。这种小孩体内长期携带病毒,可能在儿童时期发病,也可能在长大以后表现为慢性肝炎。一旦发病,治疗的难度,尤其是清除体内病毒的难度要比非垂直传播途径感染的乙型肝炎大得多,往往对多种抗病毒药物,特别是对通过免疫调节过程来发挥抗病毒作用的抗病毒药如干扰素治疗无效。我们经常发现,现在年龄在30-40岁的中青年人中,有不少兄弟姐妹同时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或病毒携带者,如果查找一下家庭背景,多能发现他们的双亲中至少有一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或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有人将这种现象理解为家族遗传,其实是误解。所谓遗传病,应当是上一辈人将染色体上的缺陷基因传给下一代,并患上同一种病。乙型肝炎病毒是通过生产的过程,或产后哺乳和长期密切接触传给下一代的,不属于遗传。即使有人研究发现,乙型肝炎可以通过染有病毒的精子或卵子传播,严格地讲这也不属于遗传,还应该纳入垂直传播。我之所以在这里详细谈论垂直传播的问题,以及垂直传播与遗传的区别,一方面是为了澄清读者的一些模糊或错误认识,更重要的是强调要努力打破垂直传播的环节,使乙型肝炎患者的下一代不再遭受病毒的伤害。如何做到呢?请参考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感染有乙肝病毒的年轻夫妇在怀孩子之前一定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最理想的是把体内的病毒完全清除,即使不能完全清除,把病毒的滴度控制在最低水平也能降低危险性。目前常用的一些抗病毒药物还比较昂贵,但对将要做父母亲的人来说,这笔投资还是值得的,为什么要把患乙型肝炎的巨大风险和出生后可能要付出的巨大经济代价交给下一代,而不由父母亲自己首先承担呢?何况自己也是得益者。
第二、提倡给乙肝病毒阳性的孕妇实施剖宫术产胎。自然生产过程中,胎儿经过产道传染乙肝病毒的风险性很大,应尽量避免。
第三、新生儿免疫接种。如果把好了前面两关,并在胎儿出生后立即注射乙肝疫苗,和按计划加强免疫,有可能再进一步降低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的危险性。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实施新生儿出生后常规注射乙肝疫苗的所谓0、1、6计划,近年来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明显下降与此有关。
第四、产后隔离。这在国际国内都还没有通行的规定,但从新生儿发育,尤其是免疫系统发育的角度考虑,应该是有益的。如在新生儿免疫接种的同时,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和恰当的隔离时间是可取的方法。第五、人工喂养。通过母乳喂养传播乙肝病毒的可能性肯定是存在的。最近,我们做过这样的研究:取乙肝病毒阳性产妇的血液和乳汁,分别进行病毒基因定量分析,发现乳汁中病毒基因的含量与血液含量持平。可见这种母乳对新生儿有害无益,还是喂为好。
乙型肝炎病毒可能是无所不在,但它并不是无孔不入。通过前面谈过的有关传播途径的问题,大家对此应该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人们普遍关心一个问题,就是与乙肝病人共餐有无患乙型肝炎的危险性。我的回答是要视情况而论。俗话说“病从口入”,那么乙型肝炎是不是也因为乙肝病毒从口而入后得病的呢?告诉大家另一个有趣的实验:我们在同一时间收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唾液、胃液和血液,并分别测定其中的乙肝病毒基因含量,结果发现,唾液中病毒基因含量和血液几乎相等,而胃液里却几乎为零,说明胃酸或胃内的其它成份有裂解病毒的作用。我们可以这样推测: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共餐时,由于碗筷上可能沾染了携带者的唾液,病毒入口的可能性的确是存在的,但病毒一旦入胃后还可以被胃液杀灭。即使没有被胃液消灭,病毒进入肠道后也不能肯定将被吸收入血液。在这一点上,乙型肝炎病毒与甲型和戊型肝炎病毒是不同的,甲、戊型肝炎病毒的确是经过肠粘膜细胞进入体内的。另外,即使感染了乙肝病毒也并不一定会得病,这一点在前面已谈到过。除了个人的遗传素质和感染途径外,其他因素如一次进入体内的病毒量、病毒的毒性强弱、感染病毒时的身体状况等都与是否发病有关。还要说明一种情况:由于工作性质,如医护人员,或长期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生活,不少人多次感染病毒,但没有得病,并且血液里有了一种抗体,叫做抗HBsAg,这些人对乙肝病毒是有抵抗力的,不必为今后可能生慢性乙型肝炎而忧患。这种抗体也可以通过注射乙肝疫苗后产生,但有少数人尽管多次注射疫苗仍不能产生抗体,原因不是很清楚。
如果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共餐不成为大问题,那么我们就不应该把与携带者握手、接触物品等作为恐惧的理由。当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餐前、触摸钱币后、乘坐公共汽车后洗手等等,都应当成为一种强烈的意识。
通过注射途径患乙型肝炎的危险性最大,但个人很难预防。所幸的是我国自90年代初强制医疗部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血液和血制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因此,由于医疗为目的的注射而导致乙型肝炎的病例越来越少。但是,某些不良行为,如注射毒品导致肝炎的情况在逐年增多,这倒的确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我们要奉劝这些极少数人好自为之。
患了慢性乙型肝炎的病人也大可不必为自己的未来过分担忧和恐惧。毕竟现在已经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方案。记得在80年代以前,在医生开给肝炎病人的处方上只有肝太乐、益肝灵、维生素C和垂盆草冲剂等等治标不治本的药物。现在的情况已大为改观,医学发展速度很快,在短短十几年内已经产生了不少对乙型肝炎有治本意义的新药。所谓治本就是抗病毒治疗。只有把病毒从体内“请”出去,才能从根本上治好乙肝。比如用得比较早的广谱抗病毒药物干扰素为不少乙肝病人造了福。最近几年来在临床上广泛应用的拉米夫丁也是一个不错的抑制病毒繁殖的药物。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药物——苦参素,它是一种植物提取物,纯度很高,是中国人的发明。我们科室多年来对这个药物进行基础和临床研究,发现它的作用机制很广,有确实的和较高的抗乙肝病毒的作用,受益的病人很多。这个药物也已在国内推广使用多年。关于治疗乙肝的问题不在这里详谈,我想告诉广大病员,要用乐观的和积极的态度对待乙型肝炎,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抗病毒治疗。即使有些人尝试了多个抗病毒药物治疗仍然无效,也要充满信心,耐心等待,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有新的、更有效的药物,或治疗方法问世。
(本文作者系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感染科主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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