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产后放环的国家规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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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8 20:14:26
>>>>>>>>提问我现在已经生完小孩四个月了,老家的计生办一直三天两头打电话来催我去放环,还威胁说再不去放就要罚款了,一会儿说要罚2000元,一会儿又涨到了4000元。我不太了解放环的一些相关条件,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放环,比如月经拉、身体情况拉等等这些条件。还有对于这些事情国家的一些相关规定、政策。望大家给予解答,谢谢。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你好:产后3个月如果来过月经,在月经干净后3-7天即可放置宫内节育器,也就是放环。如授乳期,产后3个月尚未来月经,可到医院请医生检查,排除妊娠后放环。如果产后出现恶露不绝、子宫出血、产褥感染等不正常情况,要等疾病痊愈后,再考虑放环。如果是剖宫产,放环时间宜在手术后半年进行。节育器种类的选择,要参考受术对象的年龄、胎产次及过去使用节育器的情况。以活性节育器为主,对铜有过敏者可选用金属单环或宫腔型环;有放环脱落史者,不宜采用环型节育器,应换另一种样式的节育器。节育器大小的选择,一般应根据子宫腔的大小并参考其它因素选用。通常胎产次少、宫腔宽度小、体型小者选小号节育器;反之则选偏大一号;人工流产后或产时胎盘娩出后放置时,节育器多选用中号。放节育器时最好问清何种类型,或请医生给看一下,以便日后随访或将来取环时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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