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碰到药物不良反应,开药的医生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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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05 13:39:53
>>>>>>>>提问在浙江省杭州市某3甲医院就诊,因为吃了医生开具的某抗生素药一粒后,5分钟不到就导致腹部剧烈疼痛,试问:
1、该开药的医生是否有义务向上级报告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医生有什么责任
2、病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什么办法
说明:就诊时无法辨认医生是否仔细询问病人疾病史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1、药物不良反应永远无法完全避免,虽然人类对疾病与药物的认识总在进步,但永远不会有完全理想的药品,同时,人是千差万别的,总会有人在一定方面的体质异于大多数人。开药的医生有义务向本院的药剂科报告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如上所说,你服药后的不良反应在药物应该存在的不良反应之内,医生是没有责任的,但他有义务对你的药物反应作及时处理和解释,如果没有,你可以去医务科投诉他。
2、不建议你为开药的事去医务科!医务科对是医疗服务本身的缺陷作处理,开错药,下错诊断,做错手术这种事可以去找医务科,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去药剂科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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