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尿路感染的临床分类有哪些新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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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29 08:36:54
多少年来,尿路感染的分类皆以解剖学位置及患病时间的长短为根据,诸如急性膀胱炎、慢性肾盂肾炎等,这种分类显然不能提供病因或给治疗以指导。又因尿路感染临床表现多样,各学者又为同一病变予以不同的名称,于是,在文献上用词显得混乱。为便于各学者对菌尿症的研究及为使各种命名更明确,英国医学研究委员会于1979年特设一委员会,责成其为各种尿路感染统一命名。虽为命名,实亦有分类的作用。该委员会不主张用“无症状性菌尿”;也不用“急性膀胱炎”,而代之以“尿频尿痛综合征”,但又采用“细菌性膀胱炎”一词;以“无菌性膀胱炎”代替“尿道综合征”;不主张用“慢性肾盂肾炎”,而用“慢性间质性肾炎”。因该方案亦以尿细菌数大于10
5/毫升为根据,对此仍有不同意见。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建议下列分类:无合并症感染;有合并症感染;复发性感染。有合并症感染至为重要,感染常较严重且不易为药物所控制,患者常并发有梗阻性病变或异物、结石、尿路管腔狭窄、神经原性膀胱、膀胱输尿管逆流、不同部位的憩室及长期留置导尿管等。在这类病人,必须有系统的尿路检查。合并症不除,感染难以消失。复发性感染又可分为二种:一为“再犯”(relapse),于治疗后症状消失,但不久症状又再出现,病原菌仍为前次发作的细菌;另一为“重新感染”(reinfection),本次感染为另一不同细菌所致。关于这二个概念应早日有合适的名词区别之,不宜以“复发”一词概括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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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mey早在1975年曾建议将尿路感染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次感染:时常可在门诊治疗,常不能发现其发病原因。一般说来,约有1/4的病人日后将复发。
未消退细菌尿:细菌尿不能消退说明治疗不充分。其原因有:细菌有抗药能力,于治疗过程中产生突变菌种;感染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细菌所致,初诊时未发现,治疗后始发现尚有其它细菌;于治疗过程中另一细菌入侵。
固执性感染:系指于治疗后尿细菌消失,不久又再出现,常见于有感染的结石、单侧萎缩性肾盂肾炎、有感染的憩室等。
重新感染(reinfection):有一次感染之后的所有一切感染皆属于这一类。
Childs在1988年修改Stamey的分类,认为在临床实践时,仍宜尽可能与感染的解剖部位结合应用。
上述诸分类法着眼点无疑较过去的旧分类法为佳,含有发病学及预后的内容,对于治疗尤其是多次复发病例的处理有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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