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但我是个未婚妈妈,那孩子我还应该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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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01 16:24:23
>>>>>>>>提问我怀孕了,我男朋友不够年龄,我们想去结婚,我们想要个孩子,不过不知最后结果会点?会罚款几多?后果严不严重?那我应该要这个孩子吗?
>>>>>>>>休闲养生网回答:
不可以的,因为生孩子要计划生育办公室发准生证才可以生孩子,要获准生,必须是要夫妻双方到计划生育办公室,上程结婚证明。要是自己偷偷地生,在还没结婚之前是很难办户口的,即使是办入自己的户口下。还有做未婚妈妈要付出的代价就是,社会舆论的压力和有罚款,而且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还是不当为好
首先我觉得未婚妈妈很勇敢,敢于在没有家庭/婚姻保障下生孩子;
其次我觉得未婚妈妈很尊重生命,尊重她的孩子生存的权利;休 闲 居 编 辑
再次我祝福未婚妈妈,祝她早日找到爱她和她的孩子的人;
最后我祝福那个孩子,祝他/她早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愿他/她以自己的母亲为豪。如果她只是想要一个孩子而不想要结婚,如果经济允许的情况下,这没有什么。如果以后还想结婚,我奉劝一句。还是不要的好。以后会有很多的麻烦。
不同意书虫。未婚妈妈幸不幸福要看她自己。
我的爱情也是在那种狂热的环境中诞生的。他姓杜,香港人,是我们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助理。杜的外貌很普通,但因为跟大老板关系很亲密,又很年轻,那年才29岁,我们公司的好几个女孩都为他争风吃醋,只有我故意对他很冷。
但人就是奇怪,我对他越冷,他对我越感兴趣,总是见缝插针地追我。其实,我并不讨厌他,只是觉得那么多人追他,我不想随大流。接触了几次后,我跟他去澳门旅游,在澳门跟他发生了关系。
2000年11月,我已经怀孕3个月了,就在我沉浸在“香港太太”的美梦之时,却突然传来他携300万公款失踪的消息。他是老板最信任、最赏识的人,老板非常宽容,不希望他失去前途,考虑再三,没有报案。
老板以为他肯定会跟我联系,让我无论如何动员他回去,只要把公款还回,既往不咎。但杜连续一年,没有任何消息,直到2001年10月,我儿子出生4个月后,他可能是良心发现,才把钱还给老板,并汇了5万元给我,但此后他就人间蒸发了。
就这样,我在狂热的气氛中,像做了一个梦,恍然间就做了未婚妈妈,直到现在,我还是保持着这个身份,没有结婚。
第一次寻找假日情人,不为自己,而为孩子
其实,在深圳这几年来,我也一直在寻找另一半,先后有过两三个男朋友,但最后都因各种原因分手了。如果没有孩子,我可能会跟很多女孩一样,死死抓住一个男人不放。但有了孩子,与其说是选择配偶,不如说是选择孩子的爸爸。我考虑更多的是孩子的问题,比一般未婚女人慎重得多。但这一点恰恰是男人最害怕、最想回避的,所以,我就这么单身下来。
未婚妈妈的感情是最复杂和困惑的,也是很容易感到寂寞和无助的。第一次想找假日情人,不是为了我,而是为孩子而考虑的。
2003年8月的一天,我要带儿子去欢乐谷游泳,因为自己的水性不好,想找个男人做孩子的“保护神”,一时竟想不出一个可靠而识水性的人。本来想找个男同事一起去,但又觉得同单位的人容易引起误会和招惹闲话。无奈之下,我打电话跟一位女友说了这件事。女友反问我说,现在有假日情人了,为何不找一个人陪同去呢?直到这时,我才知道有“假日情人”这个概念和这种现象。
几乎不费吹灰之力,我第一次上网聊天,就有人找我做假日情人,这正好也是我的意图,我跟一个汽车修理厂的经理很快就“擦出火花”。这是我第一次“思想出轨”,但我们去欢乐谷玩了一天后,各自回家,身体并没有“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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