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被医院误诊了,应该告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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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4-22 11:46:08
>>>>>>>>提问今年六月份,我父亲被县结核防治所诊断为肺结核,并开了异烟肼和利福平等治疗肺结核的药,之后的6个月里一直服用这些药,并随时到医院复诊,尽管一直坚持吃药,可症状却日渐加重,前些日子又出现咳血,后来到保定三医院检查,诊断为腺癌(肺癌的一种),并且医生说从一开,始就是腺癌,县里的医院诊断错误,由此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期我想问一下,这算误诊吗?
休 闲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您好这位朋友:
我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首先:医院确实误诊客观存,那么如果您一纸诉状递上去,他一定会输,但是,如果要打赢这场官司可能要费上半年以上的功夫,包括查档案,取证等等,当然,他们也可能会上诉这样一来,时间会更长,对于病人来将,反复的出庭作证及心理方面的影响会使他的病发展更快!
其次,从医学的角度来将,恕我直言,腺癌早期发现的话,也只能提高几年的存活,而不能治好!医学上严格来说不允许误诊,但是条件有限的小医院存在误诊的可能性,故责任在他们,但是相关赔付估计不会很多!
最后,就是前面几位网友说的,不得不权衡一下利与弊,所得的赔付与诉讼费用哪个多,病人如果在此期间病情加重怎么办!
以上仅供参考,请自行权衡。(我个人觉的,不应该让医院就这么脱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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