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减肥应因人而异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4-01-27 20:18:26
遵义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在6月3日举行的“大练兵”动员大会上宣布,从即日起开展的警员体能和技能训练中,将举办“消肿专训班”,为体重超标者强制减肥。凡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的民警,须参加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强化训练并须达减肥效果。未见效果的继续强化训练,直至“消肿”为止。
为完成特殊的工作任务,公安民警须有强健体魄、充沛体力和较高体能等身体素质保证。而某些警员由于缺乏运动锻炼,随年龄增长身体发胖,或饮食不当等多种原因导致体重超标,进而大腹便便,执行公务时感到行动吃力困难,在群众中的形象也不好。强制减肥,可以提高他们的身体综合素质,提升公安队伍形象。休 闲 居 编辑
但警员“消肿”也不能一刀切。因为公安队伍是由众多民警组成,每个警员身体情况不同,有的通过强化训练、调整饮食等方法的确能够减肥,但也有人却未必尽然。再说,警察不是“花瓶”。衡量警员称职与否是看综合素质、行动及其结果。肥胖警员若能严格依法办事,工作努力认真,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样是称职的好警察。与其相反,即体型再标准,各方面身体素质都好,却办事拖拉,就不能说是称职警察。再者,民警也有不同的岗位,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必须“苗条身材”。所以对警员减肥不能搞形式主义,而要注重实质,把握好“度”,做到因人而异和适可而止。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