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订中医药教育三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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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4-18 01:39:37
各种形式的中医药教育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但有关课程仍主要以社会办学为主,水平参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振吉在港接受记者访问时透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已基本制订好国际中医药教育标准,其中中医药名词术语及中医药教育机构设置标准更可有望于今年内开始推动。
李振吉透露,制订中的国际中医药教育标准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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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医药名词术语标准。主要包括中医教学常用名词术语、翻译、针灸名称、取穴、手法等。
二、中医药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包括办学条件、师资、学科课程体系、教学大纲、教材、实践教学等。
三、人才培养标准:包括不同学历、专业应用标准。
他表示,现时第一、二部分的具体标准已大多制订完毕,预计可于今年内开始推行。而第三部分标准则正在制订当中。
李振吉强调,国际中医药教育标准属于行业标准,故会选择以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这一国际行业组织来负责推行有关标准。因为现时该联合会已有五十多个国家代表。他又强调,国际中医药教育标准化建设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故希望有关的标准能从逐渐形成公信力,并日渐成为国际标准,以推动全球中医教育的健康发展。
他又说,国际中医药教育标准属行业标准,故任何一个地方中医教育标准都可以高于行业标准,如香港的中医药教育标准就可以高于国际中医药教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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