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药品监管局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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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2-10 01:15:33
湖北鄂州市药品监管局自2001年8月份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假劣医疗器械行为,大力推进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抓基础,求后劲,帮促到位。该局始终把抓好医疗器械基础建设当作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把握“四个原则”,即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与推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与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做到培训教育在先,问题防范在先,预防和减少因不知法、不懂法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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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基层,求提高,监管到位。为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该局一方面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程序意识,积极探索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新机制,在办理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程序上,采取“三公开”、“三公布”的措施,即公开监管内容、公开办证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布监管范围、公布监管纪律、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宁缺勿滥,持证生产,持证经营,做到由单项认证拓展到帮扶与促进的双向监管,由自我加压延伸到社会监督约束。另一方面积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强化“把关”意识,坚持把市场准入作为构筑疗器械监管网络的保障条件来抓,本着“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产品“人口”关、监测关和“出口”关,实行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把生产、经营和使用医疗器械的风险降到最低系数。
三、抓作风,求扎实,服务到位。该局始终围绕素质求高、作风求硬、服务求优来开展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注重加强政治教育,使监管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对来该局办事的人员实行“四个一”接待,即一把椅子让坐、一杯茶水相待、一片热忱办事、一句好话送行,同时推行“三个服务”制度,即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期服务,自觉杜绝“四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六劣”:(吃、拿、卡、要、拖、推)现象,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见成效。
(转摘自“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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