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男子“合法”娶两妻同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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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01 08:59:06
一名男子先后结了两次婚,领回了两本结婚证,同时与两个妻子吃住在一起……与丈夫结婚9年的第一个老婆不堪受辱,在自家二楼上吊自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因重婚而逼死前妻的案件,以重婚罪判处黄秀招有期徒刑1年半。重婚者虽然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给人们留下了许多的思考。
结婚生子平淡生活起波浪休 闲 居 编 辑
年29岁的黄秀招是南宁市邕宁区百济乡华达村大坡人。20岁那年,在红娘的牵线下,黄秀招与同乡桥学村的黄菊妹相识不久,即按当地农村习俗请酒举行了婚礼。事后,他们于1996年5月1日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回了结婚证。
婚后日子虽然过得平淡,但夫妻俩倒也相安无事。随着3个儿子的相继到来,给这个平淡的家庭增添了不少的欢乐。然而,好景不长,随着阿花(化名)的出现,这个家庭便发生了“巨变”。
男子多情同时拥有两个妻子
2003年间,黄秀招到百济乡赶圩时,在街上认识了帮别人卖东西的阿花。当年,阿花才22岁,年轻漂亮,深深地吸引着黄秀招。相识后,两人经常来往,一来二往中,两人便“好”到一块了。黄秀招的爱也随之转移,很少回家了。
2004年5月,黄秀招离开村子,带阿花一起到百济乡红星街帮别人卖VCD碟。从此,两人同居在一起,形同夫妻。黄秀招为了能够娶到阿花,故意隐瞒婚史,对家里的妻儿只字不提。同居一个多月后,他与阿花携手去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让黄秀招感到惊喜的是,这次办理手续比他第一次办理婚姻登记时简单得多了,这给他的重婚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当年6月7日,他们领回了红彤彤的结婚证。9月,知道阿花怀孕了,黄秀招便把阿花带回华达村家里。
不堪受辱“第一妻子”上吊自杀
阿花与黄菊妹相见,两个女人都感到十分惊讶。“你不但有了老婆,还有了3个儿子,为什么一直不告诉我呢?”阿花哭叫着质问黄秀招,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挺着个大肚子的她只
好默认了。黄菊妹则骂黄秀招说:“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我辛辛苦苦在家干活养儿子,而你却学别人讨小老婆……”但吵归吵,她也不愿离开这个家。
从此,黄秀招就和两个妻子同住一屋,一起生活。然而,黄秀招对黄菊妹更加疏远、冷淡,甚至打骂。平时,他与阿花同睡,而黄菊妹只有独守空房。
今年4月11日上午9时许,黄菊妹趁丈夫和阿花出去干活时,在自家二楼上吊自杀了。黄秀招见事情不妙,4月13日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民警问他知不知道娶两个妻子是犯罪行为,他竟回答说:“不知道,我见别人娶两个老婆,我也娶了。”9月12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秀招有配偶仍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
“合法”重婚留下几多思考
重婚者虽然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思考。在村里,人人都知道黄秀招讨了两个老婆。警方调查此案时,村委干部也承认,去年6月份他们和计生部门到村里做计生工作时,就知道黄秀招娶了两个妻子及阿花怀孕的事实,但为何没人作声呢?黄秀招与阿花为何能轻易领到结婚证呢?
9月22日,记者就此案去到南宁市民政局采访,该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的陈科长说,去年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变更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如果当事人自己不说实话,已经娶了一个妻子又声明自己是未婚的话,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黄秀招就是这种情况,应受到法律制裁。
陈科长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新人结婚要开介绍信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当事人。本案中,黄秀招与阿花虽然轻易地领取结婚证,但当阿花得知黄秀招已婚后,仍继续与他一起生活,也有过错;作为黄秀招的妻子黄菊妹,得知丈夫再娶一个妻子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选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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