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后却是风平浪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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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04 09:02:07
他和她,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是有夫之妇。他们都属于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那种无忧男女,可是,婚外情掀起了两个家庭的惊涛骇浪,但惊涛过后,一切复归平静。热情似火的是他,也是她;平静若水的是他,也是她;只是他们的热与冷顺序是完全相反的。
-讲述:远方(化名)
-性别:男休闲 居 编 辑
-年龄:37岁
-学历:大专
-职业:经商
-状况:已婚
远方(化名)说他虽然现在武汉经商,但曾经也是个文人,而且在家乡还算是小有名气,加入了地方文联组织。见面后,他让我看了他以前发表在报刊上的诗和散文,应该说相当专业,远不是业余文学爱好者的水准。
我想,远方内心里应该是希望我将他划入“儒商”之列的。
说到“儒商”,我想起了陈道明演的一部电视连续剧,剧名不记得了,但陈道明在剧中演的“儒商”形象却一直留在记忆中。远方颇像电视剧里的陈道明,脸型像,眼睛也像,只是个子没有陈道明高,也差一点陈道明那种标志性的淡定神情。
这样一个弥漫着成熟味道和文人气息的男人,曾经历过什么样惊涛骇浪的情感波澜呢?
我的一见钟情,她的聊胜于无
1997年的一天晚上,是我人生中很不平常的一个晚上。
由于工作原因,我结交朋友很广,喝酒、娱乐这类应酬自然不会少。那晚我陪一个朋友在卡拉OK厅里唱歌,你一杯、我一盏,你一歌、我一曲,夜渐渐深了,我带着一丝倦意点燃了一支香烟,拿起话筒唱了一曲《我的祈祷》,当我放下话筒时,突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位漂亮女士,我想仅仅用漂亮来形容她是不够的,她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周身透出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高贵气质,而且一笑还有一对酒窝像花一样绽放在她美丽的脸庞上。突然之间,我有一种强烈的被她所征服的感觉,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说实在的,我虽然一直被人称为“文学青年”,但从未体验过一见钟情的奇妙感觉。
在交谈中,我知道了她叫丽(化名),是这家歌厅的老板,已婚,有了小孩,丈夫经商很成功,而且对她疼爱有加。当丽说出她丈夫的名字时,我很惊异,那可是我们当地名声显赫的商界名人。
丽比我大4岁,我们俩都是有家室的人,但我仍然抑制不住心中的火焰,对她发起了猛烈的爱情攻势,我还给她起了一个昵称叫“丽娃子”,目的是想让她淡忘比我大4岁这个事实,我要让丽在我面前永远都是个令人疼爱的“娃子”。
起初丽很矜持,毕竟她比我大几岁,而且她丈夫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在我的猛烈攻势下,丽渐渐对我有了些好感,这让我欣喜若狂,她的一颦一笑都令我魂牵梦萦。那段日子里,公园里、河堤边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和美好的回忆。
和丽在一起时,我竟全然忘记了自己是个有妇之夫。现在想来很惭愧,但当时,感觉却是那么美妙。这也许就是局外人所说的“昏了头”吧!
远方打开公文包,拿出一盒烟,有礼貌地征得我同意后,慢慢地点燃一根烟,沉思了几秒钟,仿佛又回到了当时那种心境。
我问他:“你妻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一直没发觉你的异常吗?”
远方说:“她是那种很传统的女性,很贤惠,也很漂亮,她一向对我很信任,专心做全职太太,从来不问东问西地盘查我。”从他的语气中我听出了歉意。
远方拿出一本影集给我看,那是他们的家庭影集,里面全是一家三口的生活照,远方的妻子相当漂亮,无论身材还是相貌都很标准。我夸赞他的妻子,远方认同地说:“是啊,我老婆也很漂亮,可那时我的情感已经出窍,眼中只有丽才叫美丽。”
不过,那时候我对丽的爱远胜过丽对我的感情,丽对我只能算是“喜欢”,还谈不上多么深的爱。
1998年,丽的歌厅因为拆迁就没办了,她丈夫的公司也转到了武汉,她随丈夫定居武汉了。这一去就是5年,这5年里她不断更换手机号,从不主动和我联系。我知道她是有意在回避我,但我却无一日不沉浸在思念的痛苦中。最后我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了她的电话号码。我激动万分地给她打电话,只换回她一句话:“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后来我又多次来武汉找丽,都被她拒绝了。最后她明确地告诉我,她并不爱我,只是喜欢我,而且她比我大4岁,对这段感情没有信心。我想,更重要的是,丽对自己的家庭有一种不舍。
我的意外重逢,她的不能自拔
远方从随身带的黑公文包中取出一个本子,上面有一首他特意为丽写的诗:“在情感的医院里/我做了一次最艰难的手术/把心掏给你/你一眼都不看/愈合的伤口再度破裂/我问大夫再做一次还心术能否成功/手术单上没人签字……”
我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到此,我和丽的婚外情故事似乎应该结束了。但造化弄人,2003年初夏我竟在家乡的街头意外地碰到了丽。
她依然是那么气质非凡,高雅脱俗。见到她时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仿佛十七八岁的少年见到了梦中情人般躁动不安。
丽说这次回老家是因为与丈夫在生意投资上发生了一些矛盾,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公司已经开到上海。她回来小住几天,找朋友们散散心。那天我开着自己的白色轿车带她到十几公里外的一个镇上,我们在一个茶馆聊了一下午,我不断埋怨她的狠心,她却说她有自己的苦衷。
短暂的两天很快就过去了,丽又回武汉了。但从那以后我们每天都通电话,最长的一次竟然打了三小时零八分钟。
对通话时间的记忆精确到分秒,只有热恋中的人才会这么细心。
随着丽与丈夫的矛盾日趋激化,她回家乡也就更勤了,三五天就回一次。终于,她承认她在我的感情中不能自拔了。
贤惠的妻子出于对我的信任仍然没有察觉,我也经常借口生意应酬来搪塞她。丽的丈夫也不知情。我们这种婚外情似乎很安全。
惊涛过后,一切复归平静
2003年12月,终于东窗事发。有一天我给丽发了一条手机短信,她丈夫正巧拿着她的手机……他知道了这一切。他打电话到我家找我妻子,很委婉地对我妻子说把我看紧点,其余的什么也没说。也许他是出于对丽的爱才不想把事情闹大吧。
妻子知道真相后出奇地冷静,她只说要我不再和丽联系,她可以什么都不计较,一切都可以重来。反而是丽的态度很坚决,她坚持要我和妻子离婚再跟她结婚,一时间我感觉进退两难。
为了安抚妻,我答应再也不去找丽,可我内心知道我根本做不到。当妻知道我和丽仍有来往,伤心绝望了。那晚她喝了很多酒,终因酒精中毒被送进医院,当我赶到医院时,妻已经睡着了。那晚我一直用毛巾为妻擦拭身体,然后就拥着她那不断颤抖的身体,听她在梦呓里唤我的名字。看着她被痛苦折磨得憔悴不堪的面容,我的心揪扯般地痛。
妻一直以我为荣,她一直都在为这个家默默奉献,无论是我一贫如洗地写作时,还是后来尝试经商,她始终如一地在背后支持我,而现在她觉得自己被遗弃了。
第二天早上,我问医生妻子是否能回家了,医生说最好再观察一天,可妻却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说:“走吧,我们一起回我们的家!”妻的一句话让我的心彻底溶化了。一回到家便听到女儿叫爸爸,我的心都碎了。这些天家里闹得沸沸扬扬,却一直没让女儿知道,我们都不想伤孩子的心。
妻的宽容与无助唤醒了我对这个家的爱。最后我下了决心,在丽与家庭之间我选择后者,我要维护家庭,尽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
我自信自己是个意志很坚定的人,打定了的主意,是不容易改变的,我会坚守这份承诺。
丽见我的爱火已冷却下来,感觉无回天之力,只得听从我的好言相劝,去上海回到丈夫身边。今年5月8日,我将丽送到天河机场。飞机起飞时,百般滋味在翻涌,有内疚,有痛苦,还夹杂着对她的一份祝福。
远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给自己的故事划个句号。看着他坦荡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我想,也许人生中有些东西只是像乌云般一时遮住了眼睛,雨过天晴后,天空又展露了本来的湛蓝,甚至比以前显得更蓝,因为我们已经懂得了珍惜。
[记者手记]负谁是好
又是一个婚外情故事,又是一声叹息。
婚外情,无论过程多么不同,可能有一千种一万种,结局都只有两个:离婚,与情人重结良缘;激流勇退,与情人分手,回归家庭。这两种结局,孰优孰劣?无法简单地下结论。哪一种结局都有幸福的、也有不幸福的例证。
谈到婚外情,人们往往会想到情感和责任,似乎是这样:情人那方,是情感;家庭这方,是责任。如果选择了前一种结局,就是情感战胜了责任;反之,则是责任战胜了情感。其实,并不能如此简单地划分。情人那方,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家庭这方,即使有所谓“审美疲劳”,就一定没有情感因素吗?远方的妻,以其宽容和贤惠唤醒了丈夫,唤醒的并不仅仅是责任啊,还有情感,那就是他对妻的爱,对女儿的爱。
一旦有了婚外情,就会受到情感和责任双重煎熬,无论做出什么选择,都会有负于人,不是负这个,就是负那个,要么负围城内的,要么负围城外的。总之,无法做到两全其美。选择负哪一个,因人因事而异。
远方,最终选择了好丈夫、好父亲的角色,而放弃了做痴心情人的角色,实是出于“两‘负’相权取其轻”的一种理性选择。
既然婚外情总会让人做“负心人”,如果你想做个绝好男人、绝好女人,不负任何人,那么,就不要踏入婚外情这个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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