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学生:胁迫男生当面强奸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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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07 13:33:10
实施强奸犯罪的一男两女一审被判刑,悲剧折射出一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问题孩子”管理中的诸多漏洞
这是一起乍听起来让人不可思议的强奸案:三名被指控犯强奸罪的嫌疑人都是刚满16周岁的中学生,其中两名还是女生,受害者是他们的一名女同学,也刚满16周岁。案件发生在下午上课期间,三人逃课后在自己班级隔壁的空教室里实施了犯罪,而让人感到讽刺的是,当时他们的班里正在上法学课。8月15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一审不公开审理了此案,一男两女三名被告被判犯有强奸罪,分别获刑一年半和两年。虽然其中一名被告的家长已提起上诉,但几人实施强奸犯罪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接受采访时,法官认为此案在全国都属罕见。是什么让这些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记者日前前往镇江详尽了解了此案,试图得到答案。休 闲 居 编 辑
逃课无人问
2005年4月28日下午1时许,镇江S技校上课铃声骤起,教学楼里的某班准时上起经济法课。任课教师高某注意到班上有4个座位空着,但这并没有引起她的警觉。
该班女生小琳事后接受警方调查时证实:第1节课下课后,她去隔壁班级旁的水池洗手时,看到缺课的同班同学小丽、小云和小华(男)站在隔壁教室内(该班学生当天下午外出上计算机课,教室空置),但遭到女生小丽和小云的警告:“不要往里面看,赶快走!”小琳称,她当时猜到同班的小兰肯定也在教室里。
熟悉小兰的同学称,矮小瘦弱的小兰一直害怕同班女生小丽和小云,“小兰经常被小丽和小云喊到没人的地方谈话,每次谈话结束后小兰的眼睛不是红了就是流泪。而且,小丽她们常常当着全班人的面指派小兰为她们下楼买早饭、饮料和零食,小兰也从来不敢反抗”。“(小兰应该)和以前一样被小丽、小云训话”,出于“不想和小丽、小云发生矛盾”的考虑,小琳很快走开了,也未向老师汇报。对于4名学生的去向,正在授课的老师高某既没问学生,也没向学校汇报。
40多分钟后,第二节课下课。此时4名缺课的学生回到教室,分别是小兰、小丽、小云和小华(男),细心的同学小芳发现,小兰的面部表情“苦苦的”,红红的眼睛也像刚哭过一样,回到座位后一直趴在课桌上不吭声,小芳认为小兰肯定又是挨了小丽和小云的打。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事后司法机关调查证实,就在这段时间里,就在他们本班隔壁的空教室里,小兰遭到了小丽、小云和小华三人的强奸。
两女生密谋
事后在被警方问起作案动机时,小丽称自己一直怀疑小兰在背后说她的坏话,挑拨她和小云的关系。
根据小丽的口供,她和小云看到隔壁班级内没人上课,就把小兰叫到这间教室里“谈话”,两人先是责问小兰为何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接着小丽打了小兰一个耳光,小兰开始哭泣。这时小云也打了小兰一个耳光,并开始责问小兰“你是不是喜欢小明?”小兰承认是。接下来的事情出乎了小兰的意料,在警方的笔录中,小云问小兰“让你做一件出卖良心的事好吗?”小兰答“不好!”这时小丽追问:“行不行?”虽然知道肯定不是好事,但一直惧怕小丽的小兰改称“行”。这时,小云告诉小兰“让你和小明发生关系好吗?”小兰大吃一惊后予以拒绝,但迫于小丽和小云的威胁又改称“行的”。接下来,小丽和小云开始商量找谁来和小兰发生关系,最后选定正在教室里的小华。小云同时向小兰保证她们会对此事保密,她们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小丽再次问小兰“行不行?!”迫于压力,小兰违心地答应了。
小云事后供认称,自己之所以让小兰与别人当面发生关系,就是认为小兰这样做后就不会再喜欢自己也喜欢的小明。而小云的班主任对警方称,小明是小云的男朋友。看到小兰屈服了,小丽开始逼迫小兰脱掉包括内衣在内的的上身衣物,上身仅披了一件校服。小丽同时教小兰:“等小华进来了,你就说‘小华,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你了’,并且把校服敞开,露出里面光着的上身。”小兰称自己本来不肯,但见小丽和小云作出要打她的样子,就被迫答应了。
逼男生施暴
据小云的口供,第一节下课后,她和小丽找到小华,让他“去安慰安慰正在哭的小兰。”
“我随小丽和小云来到隔壁班级”,小华供称,他进门后就发现小兰躲在门后面,上身只穿了一件校服,扣子没扣,里面没穿内衣。“我当时就想小兰可能被小丽和小云打过了。”
“进去后,小丽就劝我继续和小兰谈对象,但我不肯,我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小华供称,在小丽和小云的示意下,小兰苦着脸说“小华,我的第一次给你了,”同时敞开了校服。小华称,自己当时就知道小兰肯定是被逼的。
小兰称,小华来后小丽就让她脱掉衣服,“我当时只露了一点点,小丽就把我的衣领一拉,把衣服拉了下来。小丽开始劝小华跟我发生关系,小华开始不答应,并一直想出去,但被小丽挡住了。在劝说小华的过程中,小丽还和小云打了小华两个嘴巴,踢了小华一脚”。
小华称,自己一直很不情愿,可小丽和小云一直在逼他。小华一时很犹豫,提出考虑考虑。小华想了一会后对小云等人提出要求:“你们帮我把两个仇人赶出学校,我就肯。”小华事后解释称:自己提出这个要求有两个原因,一是想借机报复两个一直欺负自己的仇人;二是借机提出困难条件不做这件事,希望小丽等人知难而退,他的心里也一直很害怕。让小华没想到的是,小云一口答应了自己的要求,随后小云和小丽开始要求小华脱裤子。在小丽和小云的威胁下,小华开始和小兰搂抱。他回答民警询问时称,小云和小丽一直在旁边观看并教他们做……小华称,快下课时,小云看看小灵通说“好了,还有两分钟(下课)。”小丽也说“今天就到这里。”小华和小兰赶紧穿上衣服,准备离开教室。
受害女报警
小兰称,结束后,小丽和小云警告两人不能把当天的事说出去,也不能告诉家里人。
但事发第二天的4月29日,“小道消息”就开始传播:“小兰昨天下午被小华玩过了(指发生性关系),地点就在隔壁教室里。”这个消息的散播者竟然就是小丽。小丽班上至少有3名女生听说此事,但她们并未将这个“可怕的事情”告诉老师。紧接着的五一长假让这一事情在学校里风平浪静,没有人继续深究。
长假过后的5月9日,受辱的小兰突然向家长哭诉了此事,其家长随即找到学校,该校负责人大吃一惊,立即报警。镇江京口区警方接到的报案显示,镇江S技校16岁学生小兰在校内被同班3名同学强奸。警方随后对几位犯罪嫌疑人展开调查,确认报案属实。
5月10日,小华、小云和小丽被警方刑事拘留。因均是未成年人,三名犯罪嫌疑人于6月3日被取保候审,又于8月15日被逮捕收监。7月6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向京口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小云、小丽、小华犯强奸罪。8月15日,京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调查认定,2005年4月28日下午,被告人小云、小丽将同班女同学小兰带至学校一教室里,对小兰进行殴打,迫使其脱掉上衣,后又将被告人小华叫到该教室,唆使其当场对被害人小兰实施奸淫。判决结果是,小云和小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小华犯强奸罪,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京口区法院少年法庭喻副庭长称,虽然长期接触青少年犯罪案件,但此案在他看来“在全国可能都是罕见的”。他认为,本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透过此案可以看出这些青少年是多么的无知,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是什么样生活环境孳生他们畸变的心态?仅仅从动机的角度看是不够的。
三个少年犯和他们的学校
一审判决后,三名已被确定强奸罪名成立并被分别判刑的少年犯的家长对学校都颇有微词。此案中,三名被告与被害人均是镇江S技校的学生。这是所位于镇江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该校周围汇聚了多家中专、中技学校,受访的很多当地人对这里治安状况的评价都用“乱”字来形容。大量十五六岁少不更事的学生在此地活动,男女学生当街接吻者有之,打架斗殴更是时有发生,如何教育管理这些没有很好学习习惯且自控能力差的学生,是摆在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面前的问题。
登记即可入学的学校
9月2日,中小学开学的第二天,镇江S技校和其他学校一样也将学校门头装饰一新,校园内的一条主干道边插满了彩旗,一派热闹景象。
但镇江S技校面临着的却是同类学校普遍存在的窘境,宿舍楼下的告示牌显示,今年招收到的新生只有约150人。
“我们现在是登记入学制。”该校一名副校长告诉记者,也就是说,愿上S校的学生,只需凭初中毕业证明登记就可入学。但被控强奸、一审被判一年半徒刑的小华的父亲告诉记者,小华实际上只读到了初一上学期,初中并没有毕业,但同样顺利进入了该校就读。有知情人称,镇江S技校对前来报名就读的学生实际上是来者不拒,“每介绍一个学生到镇江S技校上学,就能拿到400元钱的奖励,老师介绍发奖金,在校学生介绍从学费里免。”
没有入学门槛,镇江S技校也不是如这名副校长形容的“宽进严出”,该校二年级的一名学生说,考试不及格有一次补考,补考再不及格,需要毕业前再进行一次“大补考”。“实际上,平时的考试也是要划出‘重点’让学生们复习,补考一门学校要收费40元,如果因为作弊计零分的补考,一门要收60元钱,但补考都是有答案的。”这名也不过16岁学生说到这些事情时,神情很是平常。如果补考也不过怎么办?他笑了起来:“有答案给你抄,怎么会不过呢?”
考试如此,平时上课的考勤也如此。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称,平时上课班级里有学生缺勤是很平常的事情,有时候老师会过问,有时候老师就干脆视而不见。4月28日强奸案发生时,受害人所在班级至少有五名学生旷课:一名被害人,三名被告人,以及一名当时以生病为由在宿舍里睡觉的学生。下午每一节课的任课老师都没有追究班级缺勤学生的去处,实际上当时被害人和两名即将实施犯罪的女生就在一墙之隔的教室内。第二节课,小华又被喊至隔壁教室,教室里空出来的座位已经达到了五个,占这个不过40多人班级总人数的八分之一,但第二节课《经济法》的任课老师高某并没有去问旷课的学生去了哪里。
记者所能接触到的两名少年罪犯的家长都对镇江S技校的管理存在极大的意见,但之后并没有与学校理论,据称其原因有二,一是因为自己的孩子身陷囹圄,事务太多难以分身;二是因为学校将在案件审理中对孩子们的在校表现作出评价,多少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在目前阶段,家长们都不愿得罪学校。
打架抽烟成风的班级
案发前,受害人所在的班级有43名学生,其中男生8人。学生们大多来自镇江本地,外地的学生主要来自淮安和安徽等地。
该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形容他所知道的一些同学是“从来不上晚自习,在校内外打架、抽烟、喝酒、谈恋爱”,这些现象不仅在男生身上有,一些女生并不比男生“差”。即使上课,一些学生也是我行我素,“讲话,打手机,老师拿这些学生一点办法都没有。”“坏学生”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该班第一学期有一名做班级委员的学生表现很好,但在同桌的影响下,第二学期便成了一个别人眼中的坏孩子。
如果说这些只是品行或者纪律问题的话,另一些现象则已经显现了犯罪的雏形。
一个典型且普遍的现象就是敲诈。小华的家人告诉记者,去年的一天,小华和两个小亲戚走在镇江市的闹市区,迎面走过来了同班级的两个同学,其中一人走到他面前,张嘴就要香烟抽,遭拒绝后就扬言:“星期一我找人在校门口打你。”而该班有学生在课间就公然敲诈别的学生钱,“有个学生被敲诈了五元钱,没给,当场就被打了嘴巴。”
这种现象蔓延到了校外,镇江S技校附近一个商店业主告诉记者,S技校有学生敲诈别校学生,结果引发了两帮学生当街群殴。“抽烟,男女学生在街上搂抱甚至当街亲嘴的现象经常可见。”据这名学生称,就在今年上学期放假前,该校的多名学生冲砸了学校内的小卖部,并将小卖部内已怀孕的女工作人员打伤,小卖部因此关门约一个星期。
学校管不了的孩子们
该校副校长在接受记者的短暂采访中不否认学校的管理存在问题,但他仅仅用了“不是完全到位”来作评价。
他同时抱怨管理的难度:“这些孩子没法管。”他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学生上课时捣乱,老师劝说无效后,让学生离开教室,但是学生就是不离开,你说老师有什么办法。”他称,该校的老师们在作出指令性的命令时,会先掂量一下学生会不会听自己的话,“说出去,但学生不听,反而是老师自己难堪。”镇江S技校的另一位负责人举了学生迟到的例子,“有的学生迟到了根本不用经过老师批准便大摇大摆进入教室,顺便还会做个鬼脸,引得整个班级的同学哄堂大笑,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很有能耐。”
去年,镇江S技校做出了一个规定:学生每次迟到罚款五元。据说执行这个规定后效果很好,要迟到的学生下了公交车就拼命往学校跑,常引来路边行人驻足旁观,迟到现象得到了遏制。但不久,学生就将此事捅到了媒体,被曝光后学校停止了罚款,迟到现象再次回潮。不能罚款,似乎镇江S技校就没有办法控制学生。据该校的学生称,S技校为了控制学生在校园内抽烟,就罚被抓住抽烟的学生做劳动,但学生“就不去劳动老师也没有办法。”
镇江S技校一负责人称,不轻易开除学生的一个原因是,少了一个学生就少去了一份学费。这无疑为生源紧张的学校所在意,但他强调这并不是主要原因。
孩子们怎么变成这样
该副校长称这些孩子就是“品行有问题”,他认为,“问题学生”恶行的形成大多是在初中阶段。
“不要说一般的普通初中,就连一些有名气的重点初中,也都是抓重点,放弃后进的学生,”他说,应试教育造成的后果是,初中老师关注一些好学生的成绩和表现,全力让这些“好孩子们”能进入重点高中。而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则被放在了没人管的地位,“一些初中到毕业班时,缺课的现象很普遍,对初中学校的老师而言,没有可能进重点高中的学生来不来都无所谓。”初中毕业,成绩不好的孩子考不上重点高中,也考不上有继续深造可能的中专,很多家长并不敢把孩子们放到社会上去,怕孩子们变坏,放在家里却又“十个有九个管不住”,便将这些孩子放进了门槛不高的中技或中专学校。“说是初中毕业了,但实际上一些学生的文化水平至多也就是初一的水平。”副校长称,实际上这是些不合格的初中毕业生。
而复杂的社会环境,也被他认为是孩子们变“坏”的一个原因,一名家长认为,“一个班级有几个不好的学生,平时压制着老实的孩子,有时甚至用暴力手段,就逼着他们学坏。同时,表现不好的学生在学校并不会受到处罚,就越加有恃无恐。”
该副校长认为,孩子们现在表现出来的“坏”只是阶段性的一个现象,经过加强教育,特别是这些学生毕业经过社会的磨炼后,“转变的可能性很大。”但4月28日发生案件中的几个被告却没有等到自我转变的那一天,在上学期间就在校园内触犯了刑律,人生蒙上了一个很大的污点。镇江S技校副校长认为这只是个“偶发”的案件。但有此案涉案学生的家长认为,说是偶然,不如说是必然:“只是可能不是在教室里发生罢了。”
京口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喻副庭长则认为,此案虽是孤立案件,但案件背后的现象值得深思。9月2日上午,新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记者前往镇江S技校采访,正好遇见该校在教学楼前广场上开法制教育公开课,主讲人是来自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的董露,她正是“4.28强奸案”的主控检察官。一辆警车停在学生所列队伍的旁边,这时学生们看起来老实了很多,但公开课一散,就有学生边走边掏出香烟,吞云吐雾起来。在袅绕的烟雾后面,一张张稚气却玩世不恭的脸若隐若现。
他们是家长眼中的乖孩子
第一被告小云
16岁,一审被判强奸罪成立,需服刑两年,刑期至2007年7月20日
小云的爸爸是个看起来很精干的中年人,他和记者约在镇江市的一个茶馆里见面。
谈话从小云入监前留在家里的一封信开始,因为是未成年人,小云在被捕后与其他几个同案犯一样被取保候审,“信是在她被收监后发现的,藏在了枕头底下。”他说自己看了那封信后哭了出来,但他不愿透露信的内容,只称小云在信中有悔意,并对父母表达了歉意,“我现在不想回忆信的内容,说起来就想哭。”
在父母的眼中,小云是个乖乖女,“初中在乡上镇上的学校读的,成绩虽然不大好,但是老师从来没有说出来一个不字。”入读镇江S技校后,小云每个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回家只是待在家中,除了到超市买东西,很少出门。家里人以为自己的女儿还是初中的那个乖女儿,所以当女儿犯事的消息传来时,“一家人受到的打击是受不了的。”
小云的爸爸有点后悔当时的选择,是不是不应该把女儿送到镇江S技校去?小云在上了第一学期时曾经向家人抱怨:“这个学校很乱,感觉同学都不像好人。”她要求不上学了,但家人并没有理会,只是告诉她“不要惹事,别人瞎玩,你不要管。”案发前不久,小云一次打回家电话说:“学校又有人打架,110也来了。”家人在不放心的同时,也有些宽慰,孩子看不习惯这些事,应该没有学坏。接到派出所通知时,小云的爸爸自称当时就懵了。
第二被告小丽
16岁,一审被判犯强奸罪,需服刑两年,刑期至2007年7月20日
一审判决后,小丽的家人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父母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第三被告小华
16岁,一审被判强奸罪成立,需服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至2007年1月20日
“小孩可老实了,怎么会这样子?”小华的奶奶说这话时得到了一家人的附和。被用来形容小华老实的一个例子在几天采访中一再被其家人提及:小男孩个子不过1米6多一点,却有170斤的体重,很壮实的他却不敢一个人去超市买东西,每次都要有姐姐陪同。他的家在紧邻镇江S技校的一个小区内,家中很简陋,没有什么摆设,并不是一个经济宽裕的家庭。小华的父亲解释说,自己对一审判决不服却没有上诉的原因就是没钱。小华的父亲从外地来到镇江后,经过多年打拼才让一家人在镇江立足,眼看儿女就快成才,却“摊上了这么一摊既丢人又窝囊的事”。
他形容小华是自己的“一块宝”。小华的父亲是个在外面揽活干的建筑工头,母亲无业,夫妻俩经常在外面的工地上忙活。为了养活这个家,他回忆自己当年是“白天在外面打工,晚上还要到一个一个垃圾箱去捡垃圾卖钱”。他对小华一直灌输的理念是“我们是外乡人,不要惹事。”而当小华犯错时,他会被父亲要求跪在墙边,面壁思过。在小华父亲的眼里,小华一直很乖巧,“如果我在外面干活不顺心,小华会看我的脸色行事,马上把香烟、打火机还有茶水端到我面前来。”被称为“胆小,不惹事”的小华怎么成了一个少年犯,一家人想不通,也一致认为是受另外两个同案女孩的唆使所致。
小华的卧室还保留着他走前的样子,记者在书桌的杂物里发现了一个练习本,这是小华的记账本,小华在上面记着自己的日常开销,在每天的早饭、午饭、洗澡等开销的后面,都有一栏写着“烟”。从账本来看,小华几乎每天都买香烟,价格从4元到7元不等。但这一切,他的父母并不知道。(张大卫)
法制教育缺失 酿成的悲剧
在分析这个案子时,南京财经大学从事法学教育的朱彤老师更愿意从教育的角度来观察。
“环境影响了孩子们处理问题的方法,显然他们选择的是不正确的方法。”朱彤认为,和“问题少年”一样,此案中的涉案者所处的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环境都需要承担责任。朱彤从事刑法研究已有数十年时间,经常见诸于报端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让她印象很深,“这些事情在一些类似于镇江S技校的中专、中技学校,甚至一些生源较紧张的高等院校中,都普遍存在着。”
她认为,这与学校的学习氛围、学生的素质以及学校管理的方法有密切关系,“生源差的学校往往会忽视,甚至是纵容学生违纪以及轻度违法行为”。虽然不一定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一些小的违法中,犯罪的苗头却很普遍,“比如说敲诈勒索,以暴力解决同学间的纠纷,都很容易转化成犯罪”。
同时,未成年人本身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能力较差,没有形成健康正确的价值观也是另一个主要原因。“此案中,男孩被家庭严厉管教,他可能因此变得胆小怕事,愿意去顺从于暴力或者是胁迫,加之没有正确的法律意识;而那个离家寄宿在学校的女孩,因为没有了家长的管教,如果她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所处的学校环境又没有好的氛围,放纵自己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组成,过于严厉绝不是最好的教育方法,家长对孩子心理以及所处环境的正确判断,并加以引导也同样重要。
朱彤认为,一些时候,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们往往想用标新立异去引得别人注意,以藉此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但其选择的却不是积极健康的行为。比如抽烟,再比如此案中以暴力去“征服”同学,以获得同学“尊重”和畏惧的那两个女生。从以上这些角度分析,朱彤认为此案的发生并不是偶然。
她呼吁中小学应当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如果让我评价现在中小学的法制教育,我只能说是做得远远不够,这是肯定的。法制教育并不是要告诉孩子们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而是要告诉孩子们什么是他们容易触犯的法律,什么样的行为已经走在了犯罪边缘,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朱彤替孩子们惋惜,因为无论如何,四个孩子,四个家庭将因为教育的欠缺而面临无法回避,也无法挽回的伤害。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受害人、被告人及在校学生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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