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演着一个夜生活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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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12 14:10:20
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开始有夜不归宿的经历。那时侯三里屯酒吧街还没有誉满全国,而夜生活对北方人来说更多是夜市小吃。不过我能找到那些设备初级,但会有丰富音乐演出的地下俱乐部。我开始上班的时候,各种各样的夜间娱乐场所多了起来,我也能找到越来越多的伙伴同去了。有一次,一大帮人去了一个刚开张的俱乐部……
那儿还不错,
大家都很喜欢当天的音乐,跳得很起劲。喝干几杯烈酒之前,我看到人人都带着一身绿莹莹的亮点在幽暗中跃动,如同深海中的热带鱼在游弋,热乎乎的海水不断涌来,我想站也站不住…… 休 闲 居 编 辑
后来,清凉的小风儿让我闻见自己一身的烟味,不知不觉中看见黑黑的大树顶上已经泛出了苍白的天光,一些车辆在路边沉沉地停着——既没有人坐在里面,也没有在飞驰。他伸出一只手去拦那些游走的车,另一只手拽着想要四处游走的我。
同来的人好象都不见了,就剩他和我了,看起来象是一夜情的开篇故事了。到了他的家,我一进屋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他懒洋洋地敲门进屋,我们不冷不热地交换信息:“用这条毛巾。”“洗发水在哪?”“饿不饿?我煮方便面吧”……
在浴室里照镜子的时候,我发现头上好象有个大包。他告诉我,那是因为我在俱乐部里喝多了昏倒时一头撞在音箱上。最后他送我到街上打车回家:“打电话啊。”
就这样,我开始了和那个摇滚歌手的恋情,每晚跟他去演出,午夜时喝得酩酊大醉,把上班赚来的钱给他付房租,买乐器。一到晚上,我就涂上重重的眼影,穿上破了洞的牛仔裤,我觉得自己在扮演一个角色,一个“夜生活女孩” 。
周围的人都认为齐月是个性格刚烈,很有主见的女孩。她时常做出些让人惊讶的事情来,所以对她和摇滚歌手的恋情,大家觉得理应是属于她的生活方式。
而齐月自己解释的原因却真有点出人意料:每天早上,不管她在柔软的被窝里多么起不来床,到了中午在压抑的办公室多么犯困,还是晚上在回家的路上多么身心疲惫,她都不会象健康专家说的那样在晚上10点至11点左右听从生物钟的安排入睡。
在度过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寂寞长夜后,她为自己开出了处方:与其呆在床上等睡,不如出去找个热闹的地方把入夜以来越发精神的脑细胞彻底拖垮,然后换来黎明前后那几小时毫无牵挂的昏睡。
现在大家都多少有过所谓放荡的经历,不过也就是限于抽点小烟儿,喝点小酒儿,竭尽全力地跳舞直到筋疲力尽。我肯定不会去碰毒品的,那不是发泄是毁自己。一夜情……我觉得很无聊,大家都清楚,“见人就爱”或者“人见人爱”的下场是“没人会爱”。
齐月28岁时结婚,嫁给了一个电脑工程师,一个戴眼镜的文质彬彬的男孩,过去她绝对不会看上的那种。两个人正在为搬入新居努力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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