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不要打扰我埋葬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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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4-16 01:04:28
很多个夜晚,丁兰熟睡后,他偷偷掀开丁兰的睡衣,手指象昆虫那样滑过她隆起的腹部。那个孩子似乎在反映着他小心谨慎的动作,在他的手指漫过的部位,悄然而好奇地涌动着。他越来越相信,那个莫名其妙来到一个女人子宫里的孩子,正仿若一朵秘密的花朵,伸展着甜美脆弱的花瓣。
走出医院昏黑的甬道,阳光一下子就喘息着爆炸了。他母亲觑着眼,转身对丁兰姨妈说:“你该知道哪儿有合适的地方。”丁兰姨妈就住在医院附近。 休闲 居 编 辑
他母亲手里拎着那团柔软泛黄的青稞纸,布满老人斑的手背青筋突兀。他忍不住再次瞥了一眼。那些粗砺的纸打着卷,没人知道里面包裹的是什么……。他眼睛有点刺痛,也许昨夜的啤酒仍在血液里暗涌。“医院的南边有片麦子。麦田旁边倒是有块闲置的空地。”丁兰姨妈急促而含混地地回答。她是个哮喘病患者,说完后呼噜着搭讪,“那里的野草疯着呢。”耳朵里“嗡嗡”的商贩叫卖声让他无所适从。他看着大街上熙攘的人群, 似乎他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小镇,他们如此陌生,他盯着一个穿运动服的孩子机械地咬着一只缺口的苹果。“你快点,”他母亲催促道。母亲,丁兰姨妈,还有他的弟弟,已经朝医院的南方走了过去。母亲走在最前面,她走的慢条斯礼。弟弟走在最后,眼眉蹙着。他是个演员,前几天刚从北京回来。
清晨见到丁兰时,她蜷在病床上,象只脱水的小兽。当愣眼扫到他,她河马般宽阔的嘴巴紧张地歙合着。片刻她才仿佛真正认出他,羞涩地笑了笑。他的吃惊慢慢变成了愤恨:她竟然还还能笑出来。他压着嗓子嘟囔道,“你好些吗?”她母亲连忙说请他放心,丁兰命大,没受大苦,折腾的不凶,“毕竟孩子还小”。
母亲边走边不停回头瞅他。他的嘴唇不停颤抖,头颅被一层层的纱布勒裹着,衬映的本来瘦削的脸愈发象颗忧郁的核桃。当她把青稞纸拎起时,她认为他会讲点什么。可他只是恐慌地盯着那堆青稞纸。她嘘叹了一声。她的叹息让病房里所有病人将目光甩到他身上。邻床的丈夫踱步过来。他是个年轻英俊的警察。无疑这是个富于同情心的警察,他弹出根香烟递给他。他摇摇头,那个警察就拍拍他的肩膀,自己点着了。
现在他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散漫地走着。路过一家日杂商店时,丁兰姨妈跟一个身材臃肿的胖女人嘀咕着耳语。后来她从胖女人手里接过一把锈迹斑斑的钢锹。他母亲就是这时小跑着奔过去,把锹揽进自己手里。后来她扭过头,凝望着他。
昨天接到丁兰电话时,酒桌上的气氛正在高涨。那个交通局局长正灌他的酒,毫无疑问这个肥胖的中年男人已经被李哲灌晕了,他的言辞颇为可笑,“你都结婚了,脸上为什么还那么多青春痘呢?”他盯着男人笑了笑,知道如何在酒桌上应付这样的人,“我最近内分泌失调。我媳妇怀孕了”,他亲昵地问,“我嫂子怀孕的时候,你是如何解决生理需求的呢?”
满桌上的人哄笑起来,那男人一时语塞,他继续问,“你是自慰呢,还是找小姐帮忙?”
男人嘎嘎地笑起来,他把酒杯高举头顶,说:“这个问题待会咱们私下讨论,我老婆给我生了个女儿。来,有女儿的喝一个!”他率先干掉,接着倡议,“有儿子的也干一个吧!生闺女是福气,生儿子是名誉!”他一杯也没有喝,那时他为自己的小聪明窃喜。丁兰的肚子很蠢了,但他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他想,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他都会爱上他们。
他们三个远远地等着他。他母亲本来打算今天去劳人局办理退休手续。这几天她一直在为这事情奔波,如果她能在下岗前办好退休手续,她将有每月200元的退休金。这些钱对她至关重要。她年轻时曾是桃源镇红极一时的红卫兵,一生中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在天安门广场见过五回毛主席,“有一次,主席坐着红旗轿车,摆着手,从我们的身边过去了,他的头发被风吹的很乱。”她时常眯着略显囊肿的眼泡甜蜜地总结道,“可是,他仍是个英俊的老人。”如今,15岁时率领一帮初中生进京串联的激情已经没有了,她对下岗的恐惧证明了她的衰老是迅速的:眼角堆砌着松弛的肌肉,瞳孔幽深,惟独唇线滑筛时才显露出冷酷和焦作不安的神情。当儿子把钢锹默默从她怀中抽过去时,她发觉了他眼里似乎闪烁着亮斑,她用严肃地声音低声训斥道:“别给我哭,你要是男人就别给我哭。”说完她把目光移向南方。南方的麦田还有段距离,她恍惚着了那种小麦的金黄色,“这有什么大不了呢……”她喃喃自语道,“这对你构不成威胁,你还这么年轻,”她的声音柔和起来,“你难道不是个有主心骨的男人吗?”
对母亲的话他没有应答。“你的章程这么硬!可这有屁用!”他母亲曾恨恨的教育他。那次是因为他和丁兰的事情让母亲伤心。他和丁兰处了6个月后,她希望他们结婚,可是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我和她现在连手都没牵过,”他争辩说,“和一个连手都没牵过的人结婚,这……不合适吧?。”
其实他和丁兰是大学同学,丁兰比他低一届而已。那时的丁兰完全象个愚蠢的农村姑娘,体态丰腴,衣着朴素,走起路来象只懵懂的企鹅。他和她虽然是同乡,但没特别印象,惟一的那次,是他从“梅里美”镭射影院里出来时,碰到了她和她的几个同学。他寒暄着问她,你觉得电影怎么样?“很好,”她盯着地面说,“我喜欢阮玲玉,可她为什么要自杀呢?”他说是吗?“是啊,”她倾斜着身体说,“你不这么认为吗?”他含混不清地回答道,“是的,悲伤的人性。”显然她对他使用“人性”这个词很诧异。她不知道他那阵正好爱上了《查拉斯图如是说》,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哲学和忧虑。后来他借故说买包香烟,于是丁兰和她的同学们先走了。其实他什么都没有买,那天刚好下着伶仃的小雪,他目视着她矮小的身影被路灯拉的极为纤细,投射到细琐的雪地上。他决计没有想到,若干年后他会和她结婚,而且,和她生一个孩子。
已经回忆不起,他最终为何答应了母亲的建议呢?他的默许无疑令他的母亲开心不已。她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买了半斤护心肉和一只过了保质期的坛子烧鸡。他的瞳孔在啤酒泡沫里逡巡着荡漾,在那一刻,他恍惚想起了那场电影……那场暧昧的雪色……高脚路灯,以及,那个喜欢《阮玲玉》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现在躺在病床上,成了一位道具性质的母亲。她分娩了,那个满脸雀斑的小护士抱着孩子走到她身边,问她是否看一眼,她把头扭到一旁,坚毅地、冷冷地回答道,“不”。这个细节是他母亲不经意间告诉他的。这更加剧了他对她的憎恨。她竟然连看孩子的勇气都没有。他觉得她没有资格当母亲。他甚至有个奇怪的念头,等她出院后,他们就离婚。是的,离婚……。他眼前突地就燃烧起了愤怒的金黄色。他不知道那种天堂性质的颜色是如何突地一下在眼前焚烧起来的。他木木地找他的母亲。原来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母亲抛在了身后。他的目光又停滞在母亲手里的那卷青稞纸上……他的心尖锐地痛了下。他弟弟的身影正离他们越来越远。他弟弟回去了。这次回家,本来是说带女朋友见母亲的,结果他只是把自己带回了家。
当他用脚踢开房门时,他们看到了一个套着圆领汗衫、神态离索的男人。总之,这个所谓的演员,怎么看怎么不象电视剧里飞檐走壁的大内密探。
这个酒桌上除了他和那个男人,基本上全是李哲单位的人。他们来喝酒,是为祝李哲的女儿庆满月。他那天故意没有带手机,他很纳闷丁兰能找到李哲的手机号。他总是低估她的嗅觉能力。冬天的时候,他和一帮朋友猫在一家啤酒厂的车间里喝酒,她竟然把电话打到车间去了。她能有什么事情呢?她总是在喝酒的时候打扰他,叮嘱他早点回家,或者不要喝多了,诸如此类的劝导性言辞。他抓着李哲的手机踱到楼道里。在众人喧哗的酒令声中,他听到丁兰抑郁的呻吟,“你快点回来……我很难受,你把我送医院去吧……好吗?”
他和丁兰结婚两年后都没要孩子。开始时他们采取了繁复的大众化措施:气味纹络型号颜色千差万别的劣质避孕套。当他把这些紧绷的“小雨衣”撑开,将之戴在那个器官上时,他显得心不在焉。这种心不在焉甚至对他构成了某种不必要的威胁。经常是在套弄那东西的时候,他的欲望突然就急速而滑稽地消却了。这浪费了他不少时间,而丁兰塑料模特一样僵硬地绷直身体躺在席梦思床上,眼睛冷漠地注视着房间的屋顶。后来他们干脆采取了更为保险的安全措施,他逼迫丁兰疯狂食用避孕药。 她每次似乎都极为不情愿地把白色药片塞进嘴巴,然后咕咚咕咚灌溉着凉白开。有一次他窥视到她的眼角沁出潮湿的液体。他犹豫着搂住她,妄图通过怀抱给她一些实质性的安慰,然后他听到她轻声地念颂:“我们干吗不要个孩子呢?我想要个孩子……。”他沉默着把她扳倒在床上……最后的时候来临时,他总是果断地抽离开她的身体:这种不必要的行为被丁兰发觉后,她小声抽泣起来。他只好改变了这种似乎孕育着背叛味道的抽离。 “也许我们真的该要个孩子了,”他那时经常神经恍惚着想,“不然丁兰都患抑郁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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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什么时候怀上的呢?他们在幻想要个孩子后,开始有计划的做爱,为了操作更具有指导性,他买了厚厚的一本600页码的《新婚大全》,把那些关于女人生理的经典条款背诵的滚瓜烂熟,后来他甚至能准确的推算出丁兰的经期和排卵期和生理高潮期。但半年过去了,丁兰的肚子还是安静着,他开始对自己的生育能力产生了怀疑。某个春日的下午,他偷偷去一家疑难诊所看医生,把一管白色的浆液递给化验师时,他有点紧张。后来那个长着两颗臼齿的医生冷冷瞥他眼说,“你的精子,比蝌蚪游得还活泼。”他方才放心。那么原因有可能在丁兰了。但他没有对丁兰提示什么。之后他们的夫妻生活开始懒散。有一个月他们甚至一次也没做。那么孩子是什么时候诞生的呢? 这时他所熟悉的女人生理知识似乎变成一堆垃圾,而孩子在子宫里柔弱的心跳也是个暧昧的话题了。总之当丁兰从厕所里出来,把试孕纸微笑着递给他时,他看到了纸上浅红的波浪。他无所谓地点点头。
很多个夜晚,丁兰熟睡后,他偷偷掀开丁兰的睡衣,手指象昆虫那样滑过她隆起的腹部。那个孩子似乎在反映着他小心谨慎的动作,在他的手指漫过的部位,悄然而好奇地涌动着。他越来越相信,那个莫名其妙来到一个女人子宫里的孩子,正仿若一朵秘密的花朵,伸展着甜美脆弱的花瓣。
在到达麦田之前,他们经过了一个垃圾场。这是个标准的垃圾场。一股恶臭的气味弥漫着,呛的丁兰姨妈刺猬似的咳嗽起来。她用手捂住鼻孔,忧心忡忡地说,“政府啥时候能把它搬到郊外呢?”后来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母亲。他母亲轻声地询问道,“什么?”
“很多人家,把小产的婴儿,扔在这里呢。”她说。
“是吗?”他母亲问。
“是啊。”丁兰姨妈说,“孩子死了知道什么啊,扔在哪里不是一样?”
他母亲攒着眉头看他。其实在医院时,丁兰母亲就建议把孩子扔在医院的垃圾箱里,她没有同意。她把孩子裹的颇为严实,可孩子的小脚还是支棱着露出来。她抚摩着孩子的小脚,孩子虽然没有呼吸了,但是软软的脚丫还温热着,象新酿的蒜瓣一样白生生的。孩子的脚大。她儿子就是大脚。
很明显他听到了两个女人的对话。他的身体似乎哆嗦了一下。
“这里有野猫吗?”他母亲问丁兰阿姨。
“有啊,”丁兰阿姨说,“多着呢,春天的时候都来这里叫春。”
“野狗呢?”
“野狗也不少。野狗最喜欢垃圾场里的肉骨头。”
“我们走吧。”他母亲叹息了一声,对丁兰姨妈说,“我们走吧。”说完她去看儿子。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朝麦田的方向行进了。他走起路来很快,象个竞走运动员。有时候他母亲想,如果打小让他去练竞走,没准他早成奥运会冠军了。当个奥运会冠军,无论如何,都比当个没有出息的公务员强吧。
他母亲和丁兰的姨妈距离他越来越远。他是个步伐很大的人,他和丁兰不冷不热谈着恋爱的时候,他走路的姿势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的交流。他身材高大,丁兰身材糜小;他无论什么时候步行都象是在参加竞走比赛,而丁兰走路时似乎总在思考些单纯的问题(她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选》和《格林童话》,她似乎相信这世界上有着仙女和巫师、恶毒的王后和变成天鹅的王子)。他们总是一前一后的走路,有时候为了调节气氛,他故意将步伐放慢,这样丁兰跟上来时,她脸色潮红,感激地瞥他一眼,仿佛他已经为她做出了重大牺牲。更多时候,他们散步时象两只忧郁的花狸鼠,各不相干、神态冷漠地走着。他从小走路就快,因为无论做什么,他都想拿第一。他天生是个要强的男孩子,这相当可笑,除了功课拿第一名,他的体育课、音乐课以及美术课也都是满分。他和弟弟不一样。弟弟长的象条瘦弱的虫子,每次挑苹果的时候总是说:“哥哥你先挑,”等他拿完了,弟弟就说,“哥,我要你挑的那个。”在弟弟的眼里,别人的东西总是最好的,这和多年后的他判若两人:他辞掉了律师事务所的职务,跑到北京去做什么狗屁演员。他在京城待了5年,也只是在一部古装剧里饰演了一个弱智的大内密探:他爱上了那个专横跋扈的格格,最后还为她自杀未遂。
荧荧是唯一一个嘲笑他的女孩子。她总是对他不屑一顾地嘲笑他,“你是个可怜的孩子,”她那时是个喜欢叶芝的小布尔乔亚女孩,“可怜的孩子上帝恩宠。”她使用“孩子”“上帝”一干词让他羞愧不安。
上大学时他们开始频繁地通信。他在大连读税务学院,她在西安读一所民族大学,学的是藏语。他搞不懂她干嘛学藏语。在他的印象中,西藏是个神秘而神圣的地方:布达拉宫喇嘛牦牛朝圣者雪山完美的法器……但是他不明白这和荧荧有什么关联,而毫无疑问,如果不出意外,荧荧毕业后,将被分配到那里,做一名中学老师。很长一段时间,他把西藏隐隐当成了自己的敌人:它会把荧荧掠夺走,从实质上打击他。他们的通信从本质上讲,也是克制和节俭的行为。他们互相描摹着彼此的城市,不痛不痒地抒发着对大学生活的感慨和莫名其妙的忧伤。
95年冬天,荧荧在来信中提到,有个男生在追求她。“我和他一起喝了点酒。他喝多了,说他爱我,然后,他用筷子拼凑了一个爱字。我觉得他是个可笑的男人。我不假思索的把那些筷子拆掉,”她写道,“我对他说,我承担不起这个字。”对她的来信以及在信中描述的事情,他马上回了信。他对她说,冬天这么冷,找个男朋友也不错,总比一个人捱要好。于是在下一封信里,荧荧说,她和那个男生已经看了两场电影、吃了一顿“肯德鸡”。
“她在等我说什么吗?她以为她在折磨我吗?”他想,“我不会上当的。我比她聪明。”
等他们毕业时,如他所猜度的那样,荧荧去了西藏,那个地名很古怪,叫“和布克赛尔”,这个名字念起来有种异域气息,更象是某个北欧小国家的名称。毕业前夕,荧荧给他邮寄了盘磁带。他很失望,她只是用藏语唱了很多支歌。他一句也没有听懂。她干吗唱些他听不懂的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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