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离婚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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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5-04 13:05:08
从热恋开始直到结婚后,菜子一直要求丈夫:“除了睡觉,请你每四个小时和我联系一下,见面、电话、呼我一下都可以。因为我爱你爱到能忍受没有你讯息的极限只有四个小时。”
离婚后,菜子坦白了她的真正目的:“每四小时就得想起我一次,使他没有机会背叛我。”
丈夫答应并一直兑现着她的要求。“那天他很晚回家。一进家门,我故意说,你以后把口红弄干净再回家。他嘴里说着怎么可能有口红,却下意识地抹脸和查领口,我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
但是菜子当时若无其事地笑了:“逗你玩呢,看你吓的。”她当时认为男人在外面逢场作戏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他能在身边,婚姻就还算美满。但是,一年之后的情人节,丈夫终于在这个菜子认为是“最需要他的时候”没有守在她的身边。
菜子提出了离婚:“我可以宽容婚外性,但是不能宽容婚外情,因为婚外情的发生意味着两人的情分已尽。”菜子至今记得她上中学时看过的一部电影—《谁是第三者》,其中一句对白让她记忆犹新—当被“男友”妻子痛骂是第三者时,女主人公冷静地回答:“咱俩到底谁是第三者?”菜子说:“我现在理解了这种观点。在婚姻关系中,也许她是第三者,但是在感情关系里,我反而成了别人的第三者。”感情质量成为离婚首要因素。
“性格不合,感情质量不高”正成为离婚的首要因素。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第三者”插足和家庭暴力一直是离婚的首要原因,但是现在已被性格、感情不和取代。一直等到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才来离婚的夫妻少了,反目成仇的夫妻少了,离婚后还能友好相处的人却多了。 宽容第三者是一种漠视?
菜子对丈夫前后的不同态度就是宽容的两种表现。 前一种宽容表现为对那些“野花”型第三者的漠视。她们认为,只要丈夫“心”在自己身上,就不计较其“身”在何处而维持婚姻状态。这类宽容心理既出自一种“过分开放”的心态,也是对社会普遍现象的无奈妥协。这种宽容维系的只能是一种不能长久的畸形婚姻状态。后一种宽容表现为成全“真情”第三者。认识到第三者的出现是夫妻双方感情已淡所致,因此以“感情不和”为由分手。其宽容态度基于对婚姻质量的重视,这是国人婚姻观念进步的反映。宽容不是婚姻的救命草。
对第三者的空前宽容真的能使婚姻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稳定吗?
“离婚后我有些后悔,这样的宽容值得吗?正确吗?破坏别人的婚姻总是一种不道德,我为什么要一味地宽容?”菜子说,她现在明白了,如果当初她早点儿和丈夫交流,那么现在她会依旧幸福着。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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